近日,工信部公示了《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2012年7月,工信部印发了《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1号),并于六年后对其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示。文中,

对全国各省多个产业进行了重大调整,或鼓励发展、或调整退出、或不再承接。

《矿业界》整理了有色、钢铁产业的相关调整以便阅读。

东部地区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 海南七省三市。有色和钢铁产业重点承接发展的方向:推动区域内钢铁产业减量化兼并重组,提高精品钢材产品比重,全面提升环保和产品质量水平。做优做强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在珠三角、长 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建设绿色化、规模化、高值化再生金属利用示范基地。

中部地区

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有色和钢铁产业重点承接发展方向:以区域市场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为底限,退出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引导钢铁产业向市场和资源地集中布局。发挥资源优势,打造郑州铝合金、 洛阳铝钼钛、铜陵铜基新材料、鹰潭铜、赣州钨和稀土、株洲硬质合金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区。

西部地区

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青海、宁夏和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省四区一市。有色和钢铁产业重点承接发展的方向:统筹考虑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条件,有序推动西南、西北地区按产能置换要求承接其他地区产能转移,满足区域市场需求,高质量发展钢铁产业。发挥西部地区有色金属资源富集优势,建设西安和昆明稀有金属等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区,打造攀西钒钛材料产业集群和稀土研发制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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