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12月,馬某輝因經濟問題和感情問題,與小芳發生矛盾,繼而產生了殺害小芳的想法,並於2019年1月準備了安眠藥、繩子、透明膠等作案工具。南寧男子馬某輝因經濟問題和感情問題,跟前妻發生矛盾後,遂起殺意,將前妻掐死(戳鏈接看此前報道→兩次下藥再掐死。

南寧男子馬某輝因經濟問題和感情問題,跟前妻發生矛盾後,遂起殺意,將前妻掐死(戳鏈接看此前報道→兩次下藥再掐死!南寧一男子求復婚不成殺死第三任前妻 )。12月17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馬某輝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法院審理查明,南寧人馬某輝和女子小芳(化名)於2016年1月25日登記結婚,同年7月25日離婚。離婚後,馬某輝因存在銀行信用卡欠款和小額貸款公司的欠款被催收,曾多次向小芳借款償還債務。2018年12月,馬某輝因經濟問題和感情問題,與小芳發生矛盾,繼而產生了殺害小芳的想法,並於2019年1月準備了安眠藥、繩子、透明膠等作案工具。2019年1月19日晚,馬某輝在小芳位於南寧市青秀區鳳嶺南路某小區家中做飯時,將安眠藥混入湯中盛給小芳喝下,但小芳僅喝了少量。當晚10許,馬某輝再次將放有安眠藥的水給小芳喝下。之後,馬某輝借感情問題故意與小芳發生爭吵,二人扭打在一起。馬某輝用手掐小芳的頸部,將小芳推倒在沙發上,用身體壓在小芳身上,不顧小芳反抗,一直掐至小芳當場死亡。馬某輝在殺害小芳後自殺未果,於1月20日19時許報警,民警趕到將馬某輝抓獲。

法院認爲,馬某輝非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馬某輝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最終,法院判決馬某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瞭解到,在當天判決現場,馬某輝當庭悔恨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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