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人身險公司因現金貸合作問題被銀保監會點名通報。

12月19日,澎湃新聞從業內人士處獲悉,銀保監會人身險部於12月17日向各人身險公司下發了《中國銀保監會人身險部關於借款人意外險自查清理有關情況的通報》。

2019年8月,銀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業務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人身險部函〔2019〕231號),要求各人身險公司全面排查在經營借意險過程中是否存在通過現金貸等網貸平合銷售、委託無合法資質第三方銷售、向客戶強制搭售或捆綁銷售、違背精算原理隨意調整費率、通過高手續費惡性競爭等行爲。

所謂借意險,全稱爲“借款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與金融機構訂立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作爲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當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死亡或殘疾時保險公司向受益人給付保險金的商業保險行爲。

銀保監會通報稱,當前人身險公司開展借意險業務整體呈現三方面特點:

一是業務參與主體較多。目前已有48家人身險公司開展了借意險業務,合作渠道以銀郵渠道和專業中介渠道爲主。

二是整體費率基本維持在基準費率水平,個別公司費率水平偏高。

三是大多數公司手續費費率低於50%,少數公司費率水平偏高。

在自查清理工作中,銀保監會發現的突出問題主要有四點:

(一)有的公司自查工作走過場,風險揭示不充分。太平洋人壽直銷渠道一款產品費率明顯異常,但公司排查報告未提供相應說明。中美聯泰大都會與不具備合法資質的P2P平臺合作銷售借意險產品,該事項在公司自査報告中並未體現。

(二)有的公司未能排查出在借意險業務中存在強制搭售或捆綁銷售的情況。陽光人壽、中美聯泰大都會、中華人壽、君龍人壽、中意人壽5家公司與多家現金貸平臺合作銷售借意險產品,但自查中均未排查出存在強制銷售或捆綁銷售的情況,與監管掌握的情況不符。

(三)有的公司通過團體意外險模式延續與現金貸平臺合作。招商仁和人壽、中意人壽與現金貸平臺合作,由現金貸平臺爲其借款客戶投保團體意外險,但實際上最終由借款人買單。

(四)有的公司整改避重就輕,自查發現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糾正。陽光人壽、君龍人壽自查報告均表示已於9月底前終止與有關現金貸平臺的合作,但監管部門9月後仍接到這兩家公司與現金貸平臺合作的投訴。富德生命人壽專業中介渠道手續費比例超過50%,但公司並未採取相應整改舉措。

對此,銀保監會要求,各人身險公司要認真對照通報內容,引以爲戒,舉一反三,強化內部管理,堵塞在運營、精算、風控、合規等條線的漏洞,杜絕任何鑽空子、打擦邊球的行爲,切實提升借意險合規經營水平。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強化意外險市場監管,對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依法嚴肅採取監管措施,絕不姑息。

責任編輯:賈振飛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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