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劉晨光 張藝

 

“金融+生態對接數字中國的工業化生態系統快速催生的新業態、新模式、新產品層出不窮,數字經濟生活的業態不僅滿足了廣大消費者的需求,同時推動了金融機構高效地落實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三項任務的要求,不斷地增強了金融業服務能力和水平。”125日,在廣州南沙舉辦的國際金融論壇(IFF)第18屆全球年會上,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如是指出。

周延禮指出,我國的數字經濟規模由2005年的2.6萬億元,上升到2020年的39.2萬億元。2020年,中國的數字經濟佔國民經濟總值的比例已達38.6%,位於全球第二。伴隨着新一輪的科技革命和信息產業變革,持續地推進數字經濟已經成爲當前最具活力、創新力、輻射最廣泛的經濟形態,是國民經濟的核心增長極之一。預計到2025年,數字經濟佔我國GDP會超過50%

在周延禮看來,互聯網、5G網絡、人工智能、區塊鏈、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數字技術推動了金融機構的轉型升級,必定會實現從“金融+科技”到“金融+生態”的轉變。從發展機遇上來看,金融機構要加快實現行業的數字化轉型步伐。

會議上,周延禮重點談到了在互聯網保險領域,如何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的權益,有效地防範金融風險。

他認爲,首先要健全互聯網保險業規則,規範發展互聯網保險。周延禮認爲,目前監管部門共建了以《保險法》爲依據,以《互聯網保險監管辦法》爲核心,以《關於進一步的規範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爲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的規範性的文件爲配套的互聯網保險監管制度的體系。

“互聯網保險業務與傳統業務的共通性、差異性,以及針對各個領域的互聯網保險出現的一些風險和問題,實時地出臺了針對性、階段性、規範性的文件,這些後續的補充形成了一個規章制度+N個規範性文件的監管體系,提高互聯網保險領域的監管的靈活性和有效性,逐步地構建了立體化的互聯網保險制度的體系。”他說道。

此外,周延禮認爲,應該發揮多元主體的作用,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的權益。“監管部門要堅持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堅持機構持牌、人員持證的原則,壓實主體責任,整治互聯網保險存在的強制搭銷、誘導式的銷售、銷售誤導等違法違規行爲,以負面形單的形式明確非保險機構的禁止行爲,發揮好與反壟斷部門的綜合合力,遏制互聯網保險企業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壟斷行爲,防止大數據殺熟等不合理的數據使用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周延禮建議,保險機構應當確保網絡平臺、產品網頁與保險條款的一致性,建立互聯網保險的銷售行爲可以追溯機制,定期收集、整理互聯網保險業相關的監管規定,加強內部教育,提高內部人員的合規意識。

他強調,要加大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範力度,促進行業健康平穩地運行。“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歷程表明,金融科技的發展也有其弊端,導致金融風險傳遞速度較快,使金融風險的結構更爲複雜,爲促使互聯網保險的發展,保障金融安全,提高金融風險的防範能力刻不容緩。”

對此,周延禮給出了四點具體建議。

第一,要探索對互聯網保險業務開展分期分類的監管評估,完善分類評估的指標、結果分類對應的監管措施、結果的運用等內容。第二,要進一步的強化常態化線上的金融風險的預警監測,提升實時的在線的監管的技術水平,針對互聯網開放性提高監管部門的跨部門、跨市場、跨業態、跨地區的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理的能力。第三,要重視個人信息安全與數據的安全,依法加強保險業信息技術設施建設。第四,要加強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隱私計算等技術的應用,藉助科技賦能提高網絡安全風險防範的能力。

周延禮坦言:“要爲監管科技發展提供適宜的監管環境,科技賦能互聯網保險的監管。監管科技能有效地應對複雜的監管場景變化,及時地掌握行業的風險狀況,而金融科技的創新、監管的試點能創建縮小版的真實市場和寬鬆版的監管環境。在金融創新的廣泛應用之前,及時地發現問題,爲項目糾錯試錯,能爲監管科技解決方案提供安全的測試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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