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發改委、市城鄉住建委近日公佈

《關於加強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下簡稱《意見稿》)

並向公衆徵集意見

徵集 | 長沙公佈加強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意見稿,請您提建議

空置房物業費是否可以適當打折?

建議將業主惡意拖欠物管費納入徵信系統

對物業不作爲、亂收費等行爲

應加大處罰力度或將列入企業黑名單

 ……

《意見稿》內容引起大家關注

連日來,有不少市民向本報提出自己的建議

熱詞:物業費

能否借鑑外地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做法

“未入住,物業費是否可以打折?”網友“藍,阿峯”在三湘都市報官微上留言。

市民張先生也表示,收房裝修後,從環保角度考慮,一般要等上一年半載纔會入住。期間業主並未實際居住,不會使用公共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如果還要承擔全額的物業管理費,一定程度上缺乏公平,“山東等地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做法,長沙能否借鑑?空置期可適當設一個期限,避免讓投資購房者受益。”

記者查詢到,今年7月1日起實施的 《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明確,普通住宅交付後空置6個月以上的,其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應當減收,收取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60%。

目前南京、杭州、洛陽等很多城市空置房的物業費繳納標準大都按照70%執行。另據報道,從2010年起,石家莊對連續無人居住、使用3個月以上的空置房,空置期間按20%繳納物業服務費。

熱詞:物業服務

希望出臺配套措施助業主自管自治

“有的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就拒繳物業費,甚至惡意拖欠物業費。”在長沙某物業公司工作的彭先生建議,如果業主惡意拖欠物管費可納入徵信系統。

市民葉小姐看來,對業主拒繳物業費問題的處理,不應僅停留在業主誠信層面上,而應將重點放在規範物業服務上。“只有解決了服務與被服務的問題,平衡並處理好業主與物業之間的關係,業主與物業的矛盾糾紛纔可能得到真正化解。”她表示,物業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到居民的幸福指數。“物業服務企業良莠不齊,有的服務水平低,有的亂收費或捲款跑路……這些現象的出現或跟對他們的處罰力度不大有關。”她建議,加大物業企業違法處罰打擊力度,把物業服務企業及法人失信行爲納入信用管理。

“《意見稿》內容比較全了,這對維護業主、物業企業合法權益都是件好事,但希望相關部門還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出臺,譬如在小區物業管理採取業主自管、自治方面,在助力小區業主儘快選出能真正代表業主意志的業主委員會方面,措施更給力。” 長沙市民王先生說。

記者 陳月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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