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約400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的學生聚集在一家酒店積極維權討要免費自助餐券的事吸引了廣大網友的眼球。據一名王姓同學說,14日她通過同學得知金谷國際酒店的官方微信發出一篇活動推廣文章(此酒店就在學院旁邊),文章稱只要集齊80個點贊就可以免費領取酒店價值168元的西餐自助晚餐券一張,且沒有名額限制,截止時間是11月16號中午12時。當日上午她和很多同學集齊80個贊後到金谷國際酒店來領取自助餐券時,酒店反悔了,對集贊成功的學生不予兌換免費自助餐券。酒店拒絕的理由是該活動只針對曾在酒店消費過的客人,不針對學生。

集贊

酒店想違反契約(遊戲規則),學生們堅決維護契約(遊戲規則),所以引發了雙方的“衝突”,從表面上看事情就這麼簡單。然而,細想一下,好像又不是這麼回事。按正常邏輯思維,酒店發佈“集贊兌券”活動,按照酒店的本意,這個“集贊兌券”活動應該以這樣兩種方式進行:一種是發散式,以一個人爲中心向外發散,比如甲想獲得免費券,他就得分別向乙、丙、丁等發送求贊信息。另外一種方式則是鏈式,一個人接一個人的向外發佈求贊信息,比如甲想獲得免費券,他先向乙發佈求贊鏈接,請求乙點贊,然後乙又把甲的求贊鏈接發給丙,讓丙給甲點贊,丙然後又把甲的求贊鏈接發給丁,讓丁給甲點贊,如此這般接力下去。這兩種方式的“集贊”都是良性的,如果活動以這樣的方式進行,對酒店的信息就有擴散效果,對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就有幫助,對穩定老客戶和增加營業額都有幫助。

酒店餐廳

然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學生的集贊模式完全不是前面提到的兩種方式,學生們的集贊模式是塊狀循環模式,它是這樣的,比如一個班有40個人,這40個人互相點贊就能集齊39個,兩個班的學生坐一起就差不多可搞定80個贊,這簡直就是“近親繁殖式的集贊”,這種集贊模式讓酒店的信息始終在一個封閉的小空間裏流轉,這種集贊方式在酒店看來就是“惡性”集贊,對酒店的營銷沒有半毛錢的幫助。

酒店餐廳

很多的餐廳都會不定期做一些活動向消費者贈一些優惠券,正常情況下,餐廳都會兌現,除非某些消費者的行爲偏離了活動的本意,中南政法大學旁邊的這家酒店之所以違反契約,也是因爲學生們的集贊模式完全背離了酒店“集贊兌券”活動的本意。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大學生鑽遊戲規則的空子“集贊兌券”,他們的利益應該得到維護嗎?換句說就是,當某人的行爲鑽了遊戲規則的空子時,他的利益應該得到維護嗎?或者說,當某人的行爲是利用了某事的漏洞獲利,他的利益應該得到保護嗎?

酒店餐廳

如果以文中提到中南政法的大學生“集贊兌券”這事來看,答案很簡單,按照契約精神,當然應該維護大學生們的利益,事實上,此事最終的結果也是以大學生們維權利成功完結。如果以此類推,就簡單的認爲就算某人的行爲鑽了遊戲規則的空子,他的利益也應該得到維護,這事還真不是想象那樣的簡單。

校園一角

福建男子葉榲飛利用平安公司“壹錢包”的漏洞,反覆充值獲利,獲一千多萬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1年。再比如,大家都知道《商標法》規定,誰先註冊誰先擁有,於是有人利用這個規則的漏洞,對一些名牌商標還未註冊的領域進行搶注,或者搶注一些熱門的事,名人名作爲商標,以這種方式註冊的商標,經法院判決,也不是都能保住。

校園一角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這些大學生是幸運的,說他們幸運是因爲他們這事涉及的金額很小,維權對手又是“勢單力薄”的酒店,要是遇到銀行和大的金融機會,這事就沒有那麼簡單了,要記住我們國家有一個罪名叫“不當得利”。當某人的行爲是鑽了遊戲規則的空子時,他的利益應該得到維護嗎?這個問題真不能簡單回答,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中南政法大學的學生們“集贊兌券”這事,如果上升到更高的法律層面,還有一套說法:當事人的行爲合乎法律條款,但是嚴重違反立法本意。遇到這種情況的案子時,對法官也是一種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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