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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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敦促失信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劍閣縣人民法院決定,將下列49名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信息向社會予以公佈。

  鄭重提醒

  請廣大人民羣衆慎重與失信被執行人交往,有效防範交易風險,確保個人資金安全,同時歡迎對失信被執行人的違法違規行爲進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839—5208432)。

  

  

  來源:劍閣法院

  編輯:王磊

  技術支撐:張小丹

  值班編委:楊奉潤劉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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