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江蘇省教育廳發佈《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學教師在11月30日之前簽署省教育廳統一制定的《江蘇省中小學教師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下稱《承諾書》),並要求學校通過告家長書等形式告知家長。

《承諾書》明確了拒絕有償補課的七條具體要求,包括不在住所或其他場地開展有償補課;不組織、推薦、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等多種情形。

《江蘇省中小學教師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全文

《通知》還指出,嚴肅查處繼續開展有償補課行爲,對明知故犯的人員,一旦發現,一律先停職。另外,建立拒絕有償補課的長效機制,今後教師調動評先、晉職晉級都要提供沒有從事有償補課的證明等,還將對治理有償補課不力的中小學校長和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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