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謊稱買房有“內部關係” 女子被“富二代”朋友騙走20萬

謊稱自己是“富二代”,買房有“內部關係”,騙取朋友20萬元。目前這位虛構自己“家庭背景”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並經檢察院批准逮捕。11月22日,經公安機關追繳,近20萬元的人民幣已現場返還給受害人。

據蜀山刑警大隊陶警官介紹,被害人高某是銀行工作人員,今年6月份前後,和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她所在的銀行辦理業務時結識。交往過程中,張某虛構了自己的家庭背景,謊稱自己的父親是北京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對此高某深信不疑。

後來,高某想在合肥市蜀山區某廣場認購房產。張某得知後,想到自己購買的二手房裝修急需用錢,便產生了對高某實施詐騙的心理。他主動向高某表示,自己工作的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與該廣場項目有合作關係,可以幫忙申購,但此時的張某其實已從該公司離職。

高某信以爲真,看過房子後,在合肥市蜀山區華潤萬象城將七萬元定金分兩次匯入張某名下。然而收到定金後張某並沒有用於幫忙申購房產,而是將其中的五萬元借給了其朋友周某,剩餘的兩萬元用於自己房屋裝修。後來高某反悔想拿回自己的定金,張某便編造種種理由拖延時間。

此外,張某還以買房子需要付尾款的理由,從高某處借款十萬元,並謊稱自己房產需要過戶,從高處騙走一張中國銀行卡用於自己消費,在合肥市蜀山區多次刷卡套現、消費,累計金額27297元。

此後高某多次催要欠款,張某便花800元僞造了一張二十萬的中國工商銀行電子回單,並將回單發給高某,謊稱錢已支付。高某發覺被騙後,多次聯繫張某,張某一直不予理睬。9月2日,高某報案,9月3日張某被蜀山公安抓獲。

蜀山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張某虛構家庭背景,一步步獲取被害人的信任,得知高想申購房產後便產生了實施詐騙的念頭,採取多種手段騙取受害人錢財,並僞造相關憑證,主觀上非法佔有故意明顯,涉嫌詐騙罪。

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並經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還在進一步追查中。11月22日,經公安機關追繳,近20萬元的人民幣已現場返還給受害人。(記者 彭旖旎 張毅璞)

(來源:中安在線)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