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3日16時30分許,民警在白鶴鎮紀鶴公路鶴星公路北500米處將犯罪嫌疑人方某抓獲,並將其傳喚至白鶴派出所接受調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原標題:男子連毀10處公共設施被刑拘,只因相親不成又丟了工作

一名男子頻頻破壞公共設施。

2019年4月3日12時許,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白鶴派出所接市民王先生報案,當日8時許,其在青浦區紀鶴公路鶴星路北側約300米處發現其所在公司的光纜交接箱被人爲損壞。

接報後,民警立即開展調查處置。通過調閱視頻監控及走訪排摸,民警迅速鎖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方某。4月3日16時30分許,民警在白鶴鎮紀鶴公路鶴星公路北500米處將犯罪嫌疑人方某抓獲,並將其傳喚至白鶴派出所接受調查。

犯罪嫌疑人方某到案後交代,自己因相親不成功等瑣事導致無心工作後被公司開除。3月21日上午,爲發泄情緒,方某將重固鎮一村委會旁的指示牌損壞,後被青浦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方某被處罰後仍覺心情不爽。於是,他在青浦區白鶴鎮鶴星公路附近,陸續使用磚塊砸、徒手掰的方式將鶴星公路沿線的電箱、交通信號燈、公交站臺玻璃等10處公共設施損壞。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將被處行政拘留。損毀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構成犯罪,莫因一時衝動觸犯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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