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羊城派記者 董柳 通訊員 海法

被告代理人對原告粗語辱罵、拳腳相向……這是近日發生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的一幕。記者今天(4月16日)從廣州市海珠區法院瞭解到,該院對動手者處以15日的拘留。

阿蘭(被告)、阿梅(原告)兩姐妹因返還原物糾紛對簿公堂。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於4月1日上午開庭審理此案,因被告曾患病,語言表達能力受到影響,同意其兄阿海、其妹阿竹作爲代理人出庭。

阿竹多次無視法庭紀律和法官勸告,粗言辱罵原告。法官告誡阿竹應遵守庭審秩序、按順序發言,亦未能奏效。

鑑於雙方情緒激動,法官責令阿竹退出法庭。

太囂張了!法庭上對原告粗語辱罵、拳腳相向,被判拘留15天

太囂張了!法庭上對原告粗語辱罵、拳腳相向,被判拘留15天

阿竹不從,法官走下審判席繼續對其進行勸離。阿竹在法官和其兄阿海半推半勸下不情願地離開法庭,途中仍辱罵威脅原告。原告起身回應,阿竹突然繞過法官和阿海,上前毆打原告,導致原告站立不穩摔倒在地。

太囂張了!法庭上對原告粗語辱罵、拳腳相向,被判拘留15天

太囂張了!法庭上對原告粗語辱罵、拳腳相向,被判拘留15天

庭審期間,阿竹無視法庭紀律,不聽法官勸阻,擾亂法庭秩序,妨害民事訴訟,經合議庭一致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對其處以15日拘留。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孫磊 實習生 | 周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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