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網消息 近日,深圳證監局發佈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指出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定向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中存在規避監管要求變更產品類型等內控不規範問題,因此被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方網站)

  具體得,深圳證監局表示,中山證券在漢紅系列定向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中存在規避監管要求變更產品類型等內控不規範問題。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審慎經營的原則,建立健全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防範和控制風險”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的相關規定,對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要求落實整改,進一步健全公司制度,梳理相關流程,提升內控建設水平。深圳證監局將在日常監管中持續關注並檢查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整改情況。

  (責任編輯:吳曉琳 HF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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