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六年銅詔版

鎮原縣博物館館長 王博文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爲了鞏固統一的國家政權,他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頒佈詔令統一度量衡,對促進當時的政治、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2000多年後的今天,我們還能夠見到秦始皇當時頒佈的刻有這個詔令的詔書實在難得。現存於鎮原縣博物館的秦始皇二十六年銅詔版正是當時的歷史見證。1976年4月1日,該文物被鎮原縣城關鎮富坪村建宅取土的農民發現並上交。1996年9月,國家文物局鑑定專家組定爲國家一級文物。

秦始皇二十六年銅詔版(鎮原縣博物館藏)

文物檔案

秦始皇二十六年銅詔版長10.8釐米,寬6.8釐米,厚0.3釐米,重150克。其上陰刻秦始皇二十六年,即公元前221年,統一度量衡的詔書:“廿六年,皇帝盡併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爲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五行四十字,秦篆,青銅鑄造,字跡清晰,線條纖細,彌足珍貴。詔書中的“二十六年” 即公元前221年,是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年,也是頒佈統一度量衡詔令之年。“黔首”是當年始皇對百姓的稱呼,始皇迷信“終始五德”之說,以爲秦得水德,以黑爲上,百姓要用黑布包頭,稱作“黔首”。“立號爲皇帝”是始皇認爲自己統一天下,功過於“三皇五帝”,王的稱號已不能顯示他至高無上的權勢地位,因此更改名號,把古代傳說中神和人最尊貴的三皇五帝的稱號合二爲一,號稱“皇帝”。規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稱始皇帝,後世以二世、三世計,傳之無窮。“狀”即丞相隗狀,“綰”即丞相王綰。“法度量則”是指法律、度量等制度。詔文的大意是:秦王政二十六年,秦始皇兼併了各國諸侯,統一了天下,百姓安居樂業,於是立稱號爲皇帝,並下詔書給丞相隗狀、王綰,把全國不統一而胡亂不清的法律、度量和各種制度都明確統一起來。這一詔書,以皇帝的身份要求全國推行統一度量衡制度。當時秦朝剛剛吞併六國,秦始皇就把此事提上議事日程,足見他的重視程度。

這裏,我們不妨再探究一下這塊文物背後的時代背景。秦始皇統一度量衡是在各諸侯國度量衡基本統一的前提下,把原來由商鞅制訂的已在秦國實行了100多年的度量衡制度用法令推至全國。戰國時代,七雄並立,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度量衡體系,這對當時社會的發展非常不利,秦始皇兼併六國之後,自然不能允許這種狀況繼續下去。所以,他把秦國的度量衡制度推向全國,乃是順理成章之事。爲了儘快地實現統一的目的,秦始皇用皇權的威力,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發佈統一度量衡的詔書是秦始皇首創的一種法律形式,即以皇帝的最高權威發佈命令。當時他命令把自己親自頒佈的度量衡命令鑄刻在量、衡器上,或者刻在銅版上,然後再嵌在量、衡器上。作爲使用憑證,發到全國各地,做到家喻戶曉,讓人們都知道這是國家的標準器具。鎮原發現的這枚詔版當時是釘在官定的木容器上或嵌在其他鐵量、衡器上,以避免字體鏽蝕。詔版上有四釘孔,兩孔已殘。據記載,秦始皇當時還用大字銅範鑄造高約30cm、寬約65cm的詔書,並不是嵌在度量衡上的,而是懸之國門或布之郡縣,作爲始皇頒發的佈告全國的詔書,這種大字詔版稱金版(即國之典策)。目前我國出土的刻有秦始皇詔文遺物有銅橢量、銅權等,不僅數量多而且分佈也廣,而像這樣把詔文刻在銅版上的形式在全國極爲稀少。

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後,除製造並頒發度量衡標準器外,還制訂了嚴格的管理和檢驗制度,並對不合格者規定了明確的處罰辦法。據史料證實,秦始皇曾規定對秦統一以前的度量衡器具進行嚴格檢查,加刻四十字詔書後才能繼續使用。如戰國時秦國製造的商鞅銅方升是秦孝公十八年(即公元前344年)商鞅變法時所鑄造的標準量器,應用於重泉(今陝西蒲城東南)地方。到秦統一中國後,又把它作爲統一全國量器的標準。商鞅量左側面有商鞅鑄造時的銘文:十八年,齊遣卿大夫衆來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遭殃,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爲升。器壁與柄相對一面刻“重泉”二字。底部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詔書。可見秦始皇在統一度量衡時,仍然採用商鞅所制定的標準。所謂廢六國之法而行秦法,也可以在這裏得到證明。到秦二世繼位後(公元前201年),爲了表示繼承始皇的遺志,在製造的度量衡器具上再加刻二世詔書,以表彰始皇統一度量衡的功績並要求製造器具應合乎標準,以保證計量器具的準確統一。此外,文獻中也有關於度量衡器具定期檢驗制度的記載。

文物具有多元的證史價值,以這件秦始皇二十六年銅詔版文物來看,秦始皇統一度量衡之前,首先統一了文字。在秦統一之前,文字的形成非常紊亂,同一個字有好幾種寫法,“文字異形”給政令的推行和文化交流造成了重重障礙,如秦統一後詔書至桂林,一般人都不認識,妨礙了同外界的交流。因此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車府令趙高,太史令胡毋敬等對文字進行整理,“罷其不與秦文合者”,以秦書爲主體,變大篆變小篆,淘汰了通行於其他地區的異體字,同時規定了字的行文要由右往左寫,把小篆作爲標準文字,通用於公文法令。這枚詔版上的詔文正是秦統一文字的見證,也是統一文字後頒佈統一度量衡的通用公文法令,是研究秦代書法的現存實物之一。它與現存秦小篆實物代表作品《泰山刻石》有同等高的書法價值。詔文的字體欹正瘦勁,筆畫折多轉少,結構漸方,疏密率意,跌宕生動,每多奇趣。古人稱其爲小篆或新興的俗體,或古隸及秦隸,正由於它與莊重圓折風格的字體不合,所以被加上“隸”的卑稱。秦隸是出自民間勞動人民之手,且在秦始皇統一以前就在秦國存在着。這種秦隸在秦始皇統一以後仍得以繼續通行發展,表明它和秦的“書同文字”是一致的。同時也證明了秦的統一文字,確是“罷其不與秦文合者”。由此可知,所謂“書同文字”,乃是以李斯等人的小篆爲官方的規範字體,而民間秦隸同時流行。所以秦始皇的“書同文字”不僅廢除了六國雜亂的異體字,使文字趨於整齊簡易,而且接受了由民間創造、發展着的秦隸。顯然,這是秦始皇順應歷史潮流,在文化上的一個貢獻。無論如何,詔文都是秦硬筆書法的典範作品,書法研究者由之可以看出古代漢字字形的演變歷史,很多書法家也是對其讚美有加,經常把詔版銘文作爲臨摹和創作的題材。

秦時慶陽屬北地郡所轄。至今,鎮原、環縣、華池、合水、寧縣、正寧諸縣境內還保留有秦始皇和他祖輩修築的長城和直道遺蹟。其中在鎮原縣境內僅留有秦長城遺蹟41公里,出土遺物有細蠅紋板瓦、筒瓦、泥質灰陶釜、鐵匕等。據《鎮原縣誌》記載,“秦二十七年,始皇巡隴西,北地,出雞頭山”,雞頭山即今鎮原縣開邊鄉境內,這些遺蹟遺物的存在和秦始皇二十六年銅詔版的出土,都說明秦王朝在當時北地郡地進行過一系列的治理活動,爲鞏固秦王朝的統治奠定了基礎。

從這件文物中,我們可以看出秦王朝雷厲風行地實施統一度量衡的具體情況。詔文補充了秦朝史料和法律文書的闕失,還糾正了《史記》中把“隗狀”誤寫爲“隗林”的錯誤。詔版在中國青銅鑄冶史上也有特殊價值,詔版上的銘文是當時直接刻在金屬版上的,而這種方法很早就已失傳。這枚詔版爲研究秦時的政治、經濟、文化及秦統一文字和度量衡提供了翔實的物證,同時也對研究秦時的書法藝術提供了極其珍貴的藝術和史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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