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城固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城固縣法院對其進行了審理並公開宣判,師某某、聶某某、餘某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別以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9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共10名被告人,有5人繫累犯,5人曾受過行政處罰或強制隔離戒毒。這些人在刑滿釋放或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思悔改,經常糾集在一起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特別是被告人師某某、聶某某、餘某某、趙某某爲他人聚衆賭博提供幫助、給參賭人員放高利貸。後爲索要高利貸,夥同他人分別限制被害人李某和田某人身自由26小時和42小時,且有毆打情節,其行爲均構成非法拘禁罪。城固縣人民法院依據《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認定該案屬“惡勢力”團伙犯罪,進行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來源 | 城固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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