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弟子成爲法家,原因有二,一來與荀子的性惡論有關,二來與戰國末年之競於氣力、從利而動的大環境有關。

荀子作爲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卻因性惡論而備受爭議,在荀子思想裏面,我們能夠看到法家思想的影子,但是荀子更多是對禮儀制度的維護,不能歸結爲法家。雖然荀子沒有歸到法家,可是他的弟子,韓非子和李斯卻是法家響噹噹的人物。那麼爲什麼作爲儒家代表人們的荀子會培養出韓非子和李斯兩位法家弟子呢,我們繼續往下看。

1、荀子之性惡論,是促成韓非子和李斯成爲法家代表人物的基礎

從荀子的性惡論中,我們可以知道,如同樹木之天性便是張開樹蔭,以期獲得更多陽光一般,人亦屬大自然中的一種生物,生來就有不自覺的利己之性。面對粗陋的食物,和精美的食物,在沒有任什麼前提條件的情況下,人自然會更加傾向於選擇精美的食物;人生來就和萬物一般,會不自覺期待自己的耳目聲色之慾被滿足。荀子將這種生來之利己的性子,定義爲性惡。

其實荀子之性惡,不應當給予世俗倫理道德方面的道德評價,因爲荀子之性惡論,只是在闡述人生來之利己的自然之性。這是自然使然,對其進行道德評價,沒有意義,而荀子之性惡論,也僅僅是在描述人自然天性中的利己成分而已。

正是因爲荀子所表明的人性中“惡”的成分,是大自然給予的,這才促使了韓非子和李斯成爲法家。法家的特點給人比較“冰冷”的感覺,將人看成完全從利而動的存在。

荀子的性惡論指明“利己”之天性,而荀子之“善”,則是在後天教化中,人通過對社會道德規範的學習而做出的剋制“利己之慾”的行爲。可見,如果極端推衍荀子的性惡論,那就是說“人之惡”是先天,“人之善”是後天的。如果將這種善惡區分推演到極致的話,韓非子和李斯對人的定義當屬有些“消極”。基於此,二位思想家在“人皆利己”的思想指導下,衍生出法家思想,也就不難理解了。

2、理論上之“人皆利己”尚在理論層面,而戰國時期“從利而動”的大環境,則在現實層面印證了理論

韓非子和李斯能夠被後世看做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大抵是二位思想家思想裏面對“嚴刑峻法”的維護,而且二位思想家的思想裏面,能讓我們體會到“人都是利己的”這種思想傾向。這種思想傾向從韓非子之“法術勢”的思想中就能看出來,尤其是“術”和“勢”。“法”比較好理解,就是要君主制定明確的法令並且公佈天下;“術”則是要君主掩蓋自己的真實想法,利用臣下的利己心,讓臣下能夠“爲君所用”、“各司其職”;而“勢”更是對人的“利己心”做了大的發揮,要君主以“嚴刑峻法”驅使人“趨利避害”之心,以期達到人人遵紀守法的效果。

不難看出,以韓非子爲代表的這套法家思想,離不開對人的“利己心”之運用,而李斯更是用韓非子的這套想法幫助秦始皇統一天下。可見,在戰國末年那個大環境,人的“利己心”確實比較突出。荀子指出人有利己的自然天性,到了韓非子和李斯,則將人看成“皆爲從利而動”的存在,雖然這種看法尚在理論層面,可是戰國時期確實是“從利而動”的大環境,諸侯國需要用“利”去驅使人爲自己賣命,而在戰亂年代,“利”有時候就代表着“生機”與“希望”。

3、總結:荀子性惡論是理論基礎,戰國年代重利的大環境促使韓非子和李斯將性惡論推向極端,繼而衍生法家思想

因此,基於上述分析,我們不難看出,李斯和韓非子從老師荀子那兒繼承了性惡論思想,並且將性惡論推向極端,認爲人皆從利,而戰國亂世的“從利”大環境印證了他們“人皆自爲”的理論,於是,頗有些“冰冷”的法家孕育而生。

而且,建立在“人之利己心”的法家思想還幫助秦始皇創建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功績,這一定程度也反襯了春秋戰國時期,“從利而動”確實是社會比較突出的現象。#荀子#韓非子#法家

其實荀子之性惡,不應當給予世俗倫理道德方面的道德評價,因爲荀子之性惡論,只是在闡述人生來之利己的自然之性。這是自然使然,對其進行道德評價,沒有意義,而荀子之性惡論,也僅僅是在描述人自然天性中的利己成分而已。

正是因爲荀子所表明的人性中“惡”的成分,是大自然給予的,這才促使了韓非子和李斯成爲法家。法家的特點給人比較“冰冷”的感覺,將人看成完全從利而動的存在。

荀子的性惡論指明“利己”之天性,而荀子之“善”,則是在後天教化中,人通過對社會道德規範的學習而做出的剋制“利己之慾”的行爲。可見,如果極端推衍荀子的性惡論,那就是說“人之惡”是先天,“人之善”是後天的。如果將這種善惡區分推演到極致的話,韓非子和李斯對人的定義當屬有些“消極”。基於此,二位思想家在“人皆利己”的思想指導下,衍生出法家思想,也就不難理解了。

2、理論上之“人皆利己”尚在理論層面,而戰國時期“從利而動”的大環境,則在現實層面印證了理論

韓非子和李斯能夠被後世看做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大抵是二位思想家思想裏面對“嚴刑峻法”的維護,而且二位思想家的思想裏面,能讓我們體會到“人都是利己的”這種思想傾向。這種思想傾向從韓非子之“法術勢”的思想中就能看出來,尤其是“術”和“勢”。“法”比較好理解,就是要君主制定明確的法令並且公佈天下;“術”則是要君主掩蓋自己的真實想法,利用臣下的利己心,讓臣下能夠“爲君所用”、“各司其職”;而“勢”更是對人的“利己心”做了大的發揮,要君主以“嚴刑峻法”驅使人“趨利避害”之心,以期達到人人遵紀守法的效果。

不難看出,以韓非子爲代表的這套法家思想,離不開對人的“利己心”之運用,而李斯更是用韓非子的這套想法幫助秦始皇統一天下。可見,在戰國末年那個大環境,人的“利己心”確實比較突出。荀子指出人有利己的自然天性,到了韓非子和李斯,則將人看成“皆爲從利而動”的存在,雖然這種看法尚在理論層面,可是戰國時期確實是“從利而動”的大環境,諸侯國需要用“利”去驅使人爲自己賣命,而在戰亂年代,“利”有時候就代表着“生機”與“希望”。

3、總結:荀子性惡論是理論基礎,戰國年代重利的大環境促使韓非子和李斯將性惡論推向極端,繼而衍生法家思想

因此,基於上述分析,我們不難看出,李斯和韓非子從老師荀子那兒繼承了性惡論思想,並且將性惡論推向極端,認爲人皆從利,而戰國亂世的“從利”大環境印證了他們“人皆自爲”的理論,於是,頗有些“冰冷”的法家孕育而生。

而且,建立在“人之利己心”的法家思想還幫助秦始皇創建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功績,這一定程度也反襯了春秋戰國時期,“從利而動”確實是社會比較突出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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