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弟子成为法家,原因有二,一来与荀子的性恶论有关,二来与战国末年之竞于气力、从利而动的大环境有关。

荀子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却因性恶论而备受争议,在荀子思想里面,我们能够看到法家思想的影子,但是荀子更多是对礼仪制度的维护,不能归结为法家。虽然荀子没有归到法家,可是他的弟子,韩非子和李斯却是法家响当当的人物。那么为什么作为儒家代表人们的荀子会培养出韩非子和李斯两位法家弟子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1、荀子之性恶论,是促成韩非子和李斯成为法家代表人物的基础

从荀子的性恶论中,我们可以知道,如同树木之天性便是张开树荫,以期获得更多阳光一般,人亦属大自然中的一种生物,生来就有不自觉的利己之性。面对粗陋的食物,和精美的食物,在没有任什么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人自然会更加倾向于选择精美的食物;人生来就和万物一般,会不自觉期待自己的耳目声色之欲被满足。荀子将这种生来之利己的性子,定义为性恶。

其实荀子之性恶,不应当给予世俗伦理道德方面的道德评价,因为荀子之性恶论,只是在阐述人生来之利己的自然之性。这是自然使然,对其进行道德评价,没有意义,而荀子之性恶论,也仅仅是在描述人自然天性中的利己成分而已。

正是因为荀子所表明的人性中“恶”的成分,是大自然给予的,这才促使了韩非子和李斯成为法家。法家的特点给人比较“冰冷”的感觉,将人看成完全从利而动的存在。

荀子的性恶论指明“利己”之天性,而荀子之“善”,则是在后天教化中,人通过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学习而做出的克制“利己之欲”的行为。可见,如果极端推衍荀子的性恶论,那就是说“人之恶”是先天,“人之善”是后天的。如果将这种善恶区分推演到极致的话,韩非子和李斯对人的定义当属有些“消极”。基于此,二位思想家在“人皆利己”的思想指导下,衍生出法家思想,也就不难理解了。

2、理论上之“人皆利己”尚在理论层面,而战国时期“从利而动”的大环境,则在现实层面印证了理论

韩非子和李斯能够被后世看做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大抵是二位思想家思想里面对“严刑峻法”的维护,而且二位思想家的思想里面,能让我们体会到“人都是利己的”这种思想倾向。这种思想倾向从韩非子之“法术势”的思想中就能看出来,尤其是“术”和“势”。“法”比较好理解,就是要君主制定明确的法令并且公布天下;“术”则是要君主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利用臣下的利己心,让臣下能够“为君所用”、“各司其职”;而“势”更是对人的“利己心”做了大的发挥,要君主以“严刑峻法”驱使人“趋利避害”之心,以期达到人人遵纪守法的效果。

不难看出,以韩非子为代表的这套法家思想,离不开对人的“利己心”之运用,而李斯更是用韩非子的这套想法帮助秦始皇统一天下。可见,在战国末年那个大环境,人的“利己心”确实比较突出。荀子指出人有利己的自然天性,到了韩非子和李斯,则将人看成“皆为从利而动”的存在,虽然这种看法尚在理论层面,可是战国时期确实是“从利而动”的大环境,诸侯国需要用“利”去驱使人为自己卖命,而在战乱年代,“利”有时候就代表着“生机”与“希望”。

3、总结:荀子性恶论是理论基础,战国年代重利的大环境促使韩非子和李斯将性恶论推向极端,继而衍生法家思想

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李斯和韩非子从老师荀子那儿继承了性恶论思想,并且将性恶论推向极端,认为人皆从利,而战国乱世的“从利”大环境印证了他们“人皆自为”的理论,于是,颇有些“冰冷”的法家孕育而生。

而且,建立在“人之利己心”的法家思想还帮助秦始皇创建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功绩,这一定程度也反衬了春秋战国时期,“从利而动”确实是社会比较突出的现象。#荀子#韩非子#法家

其实荀子之性恶,不应当给予世俗伦理道德方面的道德评价,因为荀子之性恶论,只是在阐述人生来之利己的自然之性。这是自然使然,对其进行道德评价,没有意义,而荀子之性恶论,也仅仅是在描述人自然天性中的利己成分而已。

正是因为荀子所表明的人性中“恶”的成分,是大自然给予的,这才促使了韩非子和李斯成为法家。法家的特点给人比较“冰冷”的感觉,将人看成完全从利而动的存在。

荀子的性恶论指明“利己”之天性,而荀子之“善”,则是在后天教化中,人通过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学习而做出的克制“利己之欲”的行为。可见,如果极端推衍荀子的性恶论,那就是说“人之恶”是先天,“人之善”是后天的。如果将这种善恶区分推演到极致的话,韩非子和李斯对人的定义当属有些“消极”。基于此,二位思想家在“人皆利己”的思想指导下,衍生出法家思想,也就不难理解了。

2、理论上之“人皆利己”尚在理论层面,而战国时期“从利而动”的大环境,则在现实层面印证了理论

韩非子和李斯能够被后世看做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大抵是二位思想家思想里面对“严刑峻法”的维护,而且二位思想家的思想里面,能让我们体会到“人都是利己的”这种思想倾向。这种思想倾向从韩非子之“法术势”的思想中就能看出来,尤其是“术”和“势”。“法”比较好理解,就是要君主制定明确的法令并且公布天下;“术”则是要君主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利用臣下的利己心,让臣下能够“为君所用”、“各司其职”;而“势”更是对人的“利己心”做了大的发挥,要君主以“严刑峻法”驱使人“趋利避害”之心,以期达到人人遵纪守法的效果。

不难看出,以韩非子为代表的这套法家思想,离不开对人的“利己心”之运用,而李斯更是用韩非子的这套想法帮助秦始皇统一天下。可见,在战国末年那个大环境,人的“利己心”确实比较突出。荀子指出人有利己的自然天性,到了韩非子和李斯,则将人看成“皆为从利而动”的存在,虽然这种看法尚在理论层面,可是战国时期确实是“从利而动”的大环境,诸侯国需要用“利”去驱使人为自己卖命,而在战乱年代,“利”有时候就代表着“生机”与“希望”。

3、总结:荀子性恶论是理论基础,战国年代重利的大环境促使韩非子和李斯将性恶论推向极端,继而衍生法家思想

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李斯和韩非子从老师荀子那儿继承了性恶论思想,并且将性恶论推向极端,认为人皆从利,而战国乱世的“从利”大环境印证了他们“人皆自为”的理论,于是,颇有些“冰冷”的法家孕育而生。

而且,建立在“人之利己心”的法家思想还帮助秦始皇创建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功绩,这一定程度也反衬了春秋战国时期,“从利而动”确实是社会比较突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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