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都會有點自己的祕密,

你說偷偷藏點私房錢也就算了,

我老公居然有2000多萬。

這錢竟然是詐騙來的!

最後還全都拿去賭博了,

我該怎麼辦?

會不會受到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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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老公集資詐騙2000多萬,然後全部用於賭博。案發前我都不知情,他詐騙的錢沒有經過我的銀行戶頭,我也沒在任何借據上簽字,現在他在看守所,我要和他離婚,他詐騙的錢我要負責嗎?

A1:

你好,他詐騙的錢你不需要負責。

首先,你老公涉嫌集資詐騙,對於集資詐騙金額2000多萬而言,該筆款項屬於違法所得。對於違法所得,依照《刑法》第64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現你老公將此錢全部用於賭博,若獲取不法收益,則對於多出2000萬的部分應當予以沒收;若用於賭博所剩欠款不足詐騙金額且無法追回,則應當按照比例發還被害人。對於該集資詐騙行爲,你並不知情,且未被列爲犯罪嫌疑人,故此案與你無關,你也不必承擔刑事責任和法定退賠。

其次,我國《婚姻法》41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爲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那麼,這裏可能存在你老公欠下賭債的問題,因賭博所產生的債務,是無效的民事行爲,賭債不成其爲債權。故你的丈夫因爲賭博所欠下的債務,作爲妻子而言是不需要承擔的。且未用於共同生活,更不屬於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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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公司老闆和我籤一份合夥開店的協議,我是店長。公司佔90%股份,我佔10%,公司另拿5%店鋪紅利給我。然而店鋪經營合同是老闆個人名義籤的,也沒有辦理營業執照,店鋪營業款全部到他賬戶。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店鋪轉讓他人。說是隻轉讓了他的90%股份,我沒有拿到一分錢紅利,是否造成合同詐騙?

A2:

你好,這不屬於合同詐騙,屬於因個人合夥產生的糾紛,你可以依法起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首先,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結合你描述的情況,並不存在以非法佔有的目的,店鋪以及合同均是真實存在,只是公司老闆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轉讓其合夥股份的行爲,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以依法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你們之前存在個人合夥協議,則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條款執行。現公司老闆擅自退夥並轉讓店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規定:“合夥人退夥,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書面協議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原則上應予准許。但因其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考慮退夥的原因、理由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等情況,確定其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現公司老闆擅自退夥並轉讓店鋪的行爲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以起訴,索要賠償。

3

Q3

上班時間被手磨機割傷,斷了兩根手指神經。前期住院費是老闆在承擔,聽老闆說話的意思,後期休養的誤工費和營養費不怎麼願意承擔。如果以後走司法程序,我現在該做些什麼準備?醫生說要手術三個月之後才能鑑定傷殘級別。因爲是私人開辦的小工廠,沒有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A3:

你好,若協商不成,走司法程序,有兩種途徑供你選擇。

第一,請求單位給予“工傷”待遇,以此爲標準進行賠償。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爲工傷。但需要先確認勞動關係。確定勞動關係後,你可以向有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在工傷認定後,向勞動鑑定部門申請進行傷殘級別鑑定,並可以根據鑑定得出的傷殘程度請求進行賠償。

第二,以“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爲由提起訴訟。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5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規定,提供勞務者受損害的,可以要求接受勞務者一方承擔相應責任。你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委託有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對您的傷殘情況進行鑑定,並根據鑑定結果確定最終的賠償請求。

最後,以上兩種途徑各有利弊,你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可以先申請工傷,看有關部門能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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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房地產開發商沒有考慮居住人數和附屬設施的比例問題,把地下一層所有車位賣掉,包括消防通道也畫成車位變賣,造成業主有小孩或老人開車回不了家,業主公攤面積讓給旁邊市場使用,如果業主停車還要交高於市場價的停車費,該怎麼辦?

A4:

你好,你的問題需要分開解答。

第一,關於車位的問題。根據《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第61條第2款規定:“建設單位不得將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的車庫、車位出售給本區域以外的其他人。業主要求承租尚未處置且空置的規劃車庫、車位的,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爲由拒絕出租。”若開發商違背上述條款,你們可以依法起訴。

第二,開發商將消防通道劃成車位變賣,你可以向消防部門進行舉報。衆所周知,消防通道屬於生命通道,任何人不得佔用。依據《消防法》第28條之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安全出口。”依據《消防法》第60條第3項之規定:“單位存在佔用、堵塞、封閉安全出口違法行爲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爲人承擔;個人存在佔用、堵塞、封閉安全出口違法行爲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業主公攤的面積被市場使用的問題。根據《物權法》第73條規定可知,該共有部分屬於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將其交給他人使用。

第四,關於停車費收取過高的問題。你可以向當地的物價局反映情況,關於小區停車費的制定價格,物價局有一定的指導意見,你們可以去反映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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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你好,我想諮詢問題,問題如下:家裏雙方老人生前口頭承諾把老家他們住的房子給我,因爲加上我有三個兄弟,另外兩個兄弟在老家各有一套房子,所以把老人住的這一套給我。但是,現在有一位老人已經去世了,就剩下一位老人,現在還能過戶給我嗎?

A5:

你好,該房可以過戶給你,但需要滿足不同的條件。

首先,家裏面老人的口頭承諾,在法律意義上屬於口頭遺囑。口頭遺囑需要滿足條件才能生效。《繼承法》第18條第5款規定了“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可見,這份口頭遺囑的效力,需滿足比較苛刻的條件,現一位老人已經去世,若該份口頭遺囑不能滿足上述條件,則無效。在無書面遺囑的條件下,法定繼承已經發生。

其次,如何將房子過戶。其一,現剩下一位老人,你可以與其他兄弟姐妹、老人進行協商,通過購買的方式,將該房子進行房產過戶。其二,對於繼承而言,你可以請求老人訂立書面遺囑,將屬於老人的房子份額由你繼承,同時與兄弟姐妹協商,讓其放棄繼承份額,形成書面協議。這樣,你仍然可以依法繼承該房產,並進行過戶。

來源: 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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