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7月29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綜合報道,450多名中國投資者及一家區域中心,當地時間25日向美國華盛頓聯邦法院狀告美國國務院,指控EB-5投資移民簽證發放的計算方式違反移民法,讓主申請人和家屬都要佔用配額,導致中國投資者面臨過長排期、子女因此超齡而無法獲得綠卡。

此案代表律師庫爾茲本(Ira Kurzban)27日向《世界日報》指出,這項“簽證排期訴訟”已經籌備約一年,在提告的同時,律師也向法院申請禁止令,要求美國國務院立即停止將配偶和子女一起計入年度EB-5簽證配額,並重新整理排期。

訴狀中列舉了美國政府“錯誤計算簽證的方式”,損害原告多名投資者、家人及一家區域中心“美國借貸中心”(American Lending Center)。

訴狀指出,按照投資移民法,投資者的配偶、子女,應該是與投資者本人列在同樣的移民順序及分在同一簽證個體;然而現行作法,卻將投資者、配偶、子女分開計算到年度1萬張EB-5移民簽證配額,而非以投資者本人爲代表單位計算。

美國國務院這種計算法,使每年1萬張簽證配額,除了投資主外,其配偶、子女都必須佔用年度配額;換句話說,雖說每年發出1萬張簽證,但等於僅允許約1/3的投資家庭獲得(3300張),導致中國投資者排期越拖越長。

法院文件中也提到,投資移民法的立法程序中,議員們多次提到1萬個投資者創造10萬個就業,其中都是以“1萬個投資者”爲計算基礎,所發出的簽證也應吻合此標準,而投資者“配偶、子女”並不是真正的投資人;按照法令,不應占用年度投資移民簽證名額,美國國務院目前做法違反了法律條文本身,也違反了立法原意。

根據美國國務院網站信息,EB-5在8月的移民排期中顯示爲2014年8月1日,距今爲四年;不過USA-EB-5移民專業網站分析,由於每個月的進展緩慢,EB-5排期可長達15年。

律師表示,如果EB-5排期持續緩慢前進,投資者現齡13歲以上的子女,可能因爲超齡而失去獲得綠卡機會。

根據美國移民法,EB-5簽證所屬的職業(Employment-based)移民的其他幾個優先類別,包括專業人士普遍使用的EB-2和EB-3,也都是主申請人和家屬均需計入年度配額。(黃惠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