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時報記者 林舒佳 實習生 甘凌菲

花1.2萬相親 見了3人沒下文

爲了儘快“脫單”,黃女士(化名)花了1.2萬多元的婚介服務費,成爲雲南非誠勿擾婚介服務有限公司的鉑金會員。交錢後,對方安排了3場相親後就沒了下文。爲此,黃女士認爲婚介服務不到位,提出退費。

消費者:安排3場相親後沒了下文

去年8月,36歲的黃女士找到了雲南非誠勿擾婚介服務有限公司。“我去諮詢時,工作人員向我推薦了他們的鉑金會員套餐,每年費用爲12980元。依照他們宣傳冊的會員標準及口頭承諾,鉑金會員可以享受7項服務,其中包括每月推薦1-2名符合條件的男士,每月主動約見不少於1人。”

交費後,公司安排了3名男士與黃女士見面。但因爲各種原因,3次約見最終都沒有結果。

“9月以後到現在近半年時間,他們都沒有再安排我和其他男士見面,還一直推稱暫時沒有符合我條件的男士。在我多次催促下,對方纔推薦了幾名男士,但卻沒有安排雙方約見。”黃女士說。

黃女士稱,按當時對方的承諾和宣傳頁上所寫,每月至少推薦1-2名男士,並約見不少於1名男士。實際上,該婚介機構並沒做到,只是在簽約後安排了3場相親,就沒有下文了。

“這不是違約嗎?”黃女士說,可因爲合同中並沒有明確宣傳頁上的所寫的承諾,對方並不“認賬”。

爲此,黃女士提出了退費,“我要求對方退還相應的費用,可對方卻一直沒有答覆。我應該怎麼辦?”

婚介機構:處理退費申請需要時間

對於黃女士的說法,雲南非誠勿擾婚介服務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稱,2015年8月底,該公司和黃女士簽訂了婚姻介紹服務合同,爲黃女士提供鉑金會員的服務。

作爲婚介機構,他們安排雙方見面的首要原則是尊重男女雙方的意見。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公司纔會安排雙方見面。“9月,我們安排了3名符合條件的男士與黃女士見面。近6個月的時間裏,服務顧問也陸續向黃女士推薦了幾名適合的男士,只是因爲各種原因最終雙方沒有安排約見。”

“合同中雙方約定,服務期間安排見面的人數不少於12人。現在合同還未到期,我們並沒有違約。”該負責人表示,對於退費一事,因爲黃女士的退費申請是直接發郵件到總公司的,而且申請的內容也比較簡略,未寫明要求退費的金額,因此處理申請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時間。目前,他們已接到總公司的回饋,同意退費,但具體的金額還需協商。

律師說法:籤合同要將具體服務內容寫入

雲南鑫金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愛國稱,“商家提供的宣傳冊內容包含了各級別會員的收費標準、服務內容等,宣傳冊中約定的內容雖然沒有被寫入合同中,但仍可視爲是合同要約,爲合同內容的一部分。”劉愛國表示,就本案而言,婚介機構沒有按約履行相應的要約及合同,存在一定的違約行爲。

“婚介公司向消費者提供的‘消費’是服務,主觀因素比較強,因此雙方發生糾紛後,單憑一紙合同,往往難以界定責任該由誰承擔。”劉愛國律師建議,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應將具體的服務內容也寫進合同內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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