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了一起製造、銷售假冒“南孚”電池案件。

執法人員和當地公安民警在執法現場共查獲底部印有“南孚”字樣的白坯子5號電池4.1萬節、7號電池1.075萬節,已經包裝好的標有“南孚”註冊商標的散裝5號電池1.7萬節、7號電池7.232萬節,標有“南孚”註冊商標成品的南孚5號電池1920節、7號電池2880節,另外還發現印有標“南孚”註冊商標的標籤7萬個、吸塑泡11.2萬個、紙卡4.5萬張、5號電池包裝盒7500個、7號電池包裝盒6000個、5號電池外包裝箱570個、7號電池外包裝箱420個以及假南孚聚能環1.5萬個。經“南孚”商標權利人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鑑定,上述電池均爲假冒“南孚”註冊商標的電池。

售假冒“南孚”電池被查,侵犯註冊商標權,將面臨刑事責任

通過問詢,執法人員獲悉涉案男子通過網購從廣東某地購買了一臺貼標機和一臺壓卡機,再從山東省某地進購5號、7號白坯子乾電池,從河南省某處購買了印有“南孚鹼性電池”等標誌的各類包裝盒、合格證、防僞碼等包裝物自行加工。隨後,該男子將加工包裝好的假冒電池以每節0.80元的價格銷售給全國各地的下家,近一年來,其銷售假冒電池金額已達到了30萬元。

在現場,執法人員拿出了一真一假2包(2節裝)5號電池,乍看上去兩包電池幾乎一模一樣,經過仔細對比後發現,正品電池絕緣貼紙顏色接近金黃,而假冒南孚電池絕緣貼紙顏色接近土黃,另外相比正品,假冒的南孚電池絕緣貼紙正極封口略顯不平整。

售假冒“南孚”電池被查,侵犯註冊商標權,將面臨刑事責任

據執法人員介紹,近年來假冒“南孚”電池的現象在全國各地頻頻發生,各地執法部門也立案查處了不少案件,但電池造假的違法行爲屢禁不止,主要是因爲造假成本低、利潤空間大,在全國各地形成了一條地下產業鏈,且造假水平也在提高。根據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出具的鑑定結論,這次查獲的假冒南孚電池外包裝盒顏色和正品包裝盒存在差異,電池底部聚能環紅圈與正品也存在差異。

由於涉案男子的行爲涉嫌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且數額巨大,根據商標法第六十一條關於“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市場監管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的規定,以及行政處罰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長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案件移送長興縣公安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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