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在福州的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召开,上海检察三分院参加会议并进行了交流发言。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座谈会上强调:

要充分认识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意义,立足行政诉讼监督的法定职能,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三分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张永胜在会上介绍了分院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手段——行政诉讼监督年度报告制度。

行政诉讼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是三分院立足当前行政监督案件激增,人民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迫切的形势,为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开创性尝试的一项制度。

即,行检部门在个案监督的基础上,对办理的行政监督案件进行量化分析,对监督中发现的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衍生出的政策、法规和学理问题进行研究解读,形成年度报告,从检察监督视角检视上海行政审判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当好党委的法治参谋,为依法行政助力检察动能。

主要做法

☞ 突出监督意识和问题意识,在年度报告中切实反映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中的症结和痛点。

在监督中注重发现、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与法治政府建设格格不入的司法不公、违法行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目标导向上把“发现问题提出监督意见”作为办案核心指标,与绩效考核挂钩。在办案流程上采取“宽受理、精审查、重监督”的方式,精细化审查,多手段监督。

☞树立双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在年度报告中着力提供监督和促进并重的建设性意见。

在报告形成过程中加强与政府、法院协调沟通。对于类型化、倾向性问题,召开行政、法院、检察院和法学专家共同参加的研讨会,共同商研解决方案;把实质性解决争议作为监督的目的。探索开展了公开听证、协调和解、行政调处等与政府、法院借力合作的方式,在检察环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确保客观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严把年度报告的质量关。

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方式提升行政检察官的监督能力;引入科学分析方法,规范报告内容和结构;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各方专家评议,听取被监督方反馈意见后由院检委会讨论定稿。

☞增强大局意识参谋意识,把年度报告作为行政检察融入大局的新手段。

三分院成立四年以来,已先后制定两份年度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汇报,并向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通报。年度报告中提出问题得到了有关单位有效整改。同时,报告编入《上海法治蓝皮书》,作为上海法治建设评价体系的一部分,成为上海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重要参考。

做好年度报告,是提升行政检察监督的全面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服务法治建设大局的一条新路径。2019年,三分院检察委员会专门制定《关于建立行政诉讼监督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探索把年度报告工作作为抗诉和检察建议之外又一项行政监督的新方式。下一步,三分院将持续推进年度报告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促使行政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供稿: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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