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年8月至10月,鍾某某利用上述職務之便,在爲全築股份承接的寧波鎮海新城中梁樣板房項目及寧波海曙中梁壹號院樣板房項目採購裝潢材料過程中,以向供應商購貨不付款等手段將大部分採購款截留予以侵吞,共計人民幣14萬餘元。新浪財經訊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則職務侵佔判決書顯示顯示,全築股份一材料員在採購過程中,以向供應商不付款等手段截留14萬貨款後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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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則職務侵佔判決書顯示顯示,全築股份一材料員在採購過程中,以向供應商不付款等手段截留14萬貨款後逃逸。被抓後,該名員工自願認罪認罰,且退賠公司經濟損失,獲緩刑。

2017年5月,鍾某某入職全築股份擔任材料員,負責建築項目裝潢材料採購等工作。同年8月至10月,鍾某某利用上述職務之便,在爲全築股份承接的寧波鎮海新城中梁樣板房項目及寧波海曙中梁壹號院樣板房項目採購裝潢材料過程中,以向供應商購貨不付款等手段將大部分採購款截留予以侵吞,共計人民幣14萬餘元。後全築股份發現真相,鍾某某不能歸還欠款,遂逃逸。

2018年8月16日,鍾某某在山東聊城被抓獲,到案後,鍾某某交代了上述事實。

公訴機關對鍾某某以侵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鍾某某存在自願認罪認罰情節,建議判處鍾某某10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

辯護人提出,鍾某某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且退賠全部經濟損失,建議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後認爲,鍾某某作爲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司錢款共計14萬元,其行爲已構成職務侵佔罪。但由於鍾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在審理期間資源彌補被害公司經濟損失,法院對其從寬處罰。判處鍾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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