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記者從國際航運公會(ICS)中國辦事處確認,ICS已宣佈將於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上舉行航運峯會,而這一決定彰顯了ICS促進航運業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決心。由ICS聯合另外7個全球性國際航運組織提議的徵費計劃,目的是在10年內創建一個50億美元的研發資金,並將在2030年代初,加速商業上可行的零碳排放船技術的研發工作。

來源:航運界

記者從國際航運公會(ICS)中國辦事處確認,ICS已宣佈將於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上舉行航運峯會,而這一決定彰顯了ICS促進航運業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決心。


今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將舉行航運峯會


據悉,在2020年2月4日舉行的ICS董事會上,與會董事們一致認爲,全球各行各業乃至每個地球公民必須共同努力,以制定有效且可實現的步驟來應對氣候變化。

ICS主席埃斯本·波爾森(Esben Poulsson)表示:“ICS會員有義務嚴格限制航運排放。因此,我們與其他國際航運組織一起向國際海事組織(IMO)提交了計劃,對每艘船舶購買的每噸船舶燃料徵收2美元的費用。爲了使發展中國家可以接受這一提議,我們謹慎選擇了這一徵費金額。我們認爲,氣候變化只能通過真正的國際合作來解決,而國際合作又是航運業與生俱來的特徵之一。因此,在COP26上召開ICS航運峯會,將會爲航運業提供一個與全球產業鏈更爲廣泛的合作機會,從而爲實現全球航運‘脫碳’這一宏偉目標尋找解決方案。”

由ICS聯合另外7個全球性國際航運組織提議的徵費計劃,目的是在10年內創建一個50億美元的研發資金,並將在2030年代初,加速商業上可行的零碳排放船技術的研發工作。這是一個行業在全球範圍內提出的首項此類重大研發計劃。ICS堅信,這項計劃也可以爲其他行業“脫碳”提供框架性參考。

該基金並非扮演一個“基於市場的措施”(Market Based Measure - MBM),也並非是“碳排放稅”。這項提案的目的是爲了加速發展低碳和零碳技術,並運用於商業航運領域。該提案無意取代或延遲MBM的發展。相反,ICS相信這項提案可以構成未來以徵稅爲基礎的MBM的基本架構,從而減少市場扭曲的風險。

ICS將於COP26會議上組織航運峯會,爲全球航運業提供一個平臺,以研究實際解決方案並推進研發基金的計劃。ICS希望該研發基金能夠促進遠遠超出航運業自身的技術進步,併爲解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提供某種有效途徑。ICS董事會批准在COP26上召開會議的計劃,加強了ICS一直以來工作的目的,即尋求與所有國家政府的高效合作來應對氣候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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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際航運公會及其中國辦事處


國際航運公會(ICS)創立於1921年,總部位於倫敦,是船東和營運商的主要環球商會,在涉及航運和貿易等各領域代表超過80%的全球商用船隊。ICS成員來自世界各國的船東協會,亦包括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香港船東會。基於這種獨特的成員組成架構,ICS理所當然的代表國際航運的整體利益。2019年11月20日,ICS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其首個海外辦事處——中國辦事處,宗旨是“立足香港、服務內地、聯繫全球”,主要目的是希望與中國航運業界一起,在全球航運事務上,和合共生,交融並進。

國際航運公會涵蓋的主要工作議題包括:

所有監管、法律、貿易政策和技術問題(例如船舶操作、船舶建造和航海安全);

環境保護成效(包括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船員僱傭和培訓;

開發和推廣全球業界的典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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