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法人代表離職後公司拒不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怎麼辦以案釋法|法人代表離職後公司拒不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怎麼辦

某公司有甲乙兩名股東,甲股東由於個人原因退出公司經營,甲乙雙方已對股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並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後雙方辦理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由於甲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故提出辭去法定代表人職務。乙股東也同意變更法人代表,表示一旦找到合適人選,立即辦理法人代表變更手續。幾個月過去了,雖經甲方多次催促,但公司及乙方一直以未找到合適人選爲由,未辦理法人代表變更登記手續。甲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首先,甲要求及時變更法人代表有正當理由。

一旦公司經營不善,或對外借款,導致無法償還債務,法人代表會面臨相當大的法律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爲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定,(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爲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於甲已經轉讓股權,退出公司經營,此時公司由乙實際控制,負責經營管理。如果公司出現鉅額債務被法院執行,由於甲擔任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上述法律風險,實在有失公允。

其次,甲方的維權途徑。

根據《公司法》第13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甲方應提供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證明自己在公司的職務,以及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擔任法人代表。然後甲方應證明公司已作出法人代表變更決定或決議。比如股東會決議,公司同意變更法人代表的決定,或者公司已解除勞動合同的文件,證明甲方不再擔任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職務。最後,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如果乙方以及公司拒絕辦理法人變更手續,甲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公司立即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需要強調的是甲轉讓股權並不必然導致公司需要更換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由職業經理人擔任,因此甲應當提供公司已作出法人變更的決議。如果公司尚未作出變更法人代表的決議,且無意變更法人代表,此時甲不願繼續擔任法人代表,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筆者建議是先要書面通知公司,表明辭去法人代表的意思。如果公司仍拒絕變更變更法人代表,可以提出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待勞動仲裁確認解除勞動關係後,再起訴公司,請求變更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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