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審訊查明,違法行爲人韓某(男,49歲,四平市雙遼市人)駕駛電動三輪車下班到自家樓下尋找車位未果,欲將車輛停放在一臨街商鋪門前人行道上,被滕某制止產生報復心理,半小時後返回現場,持磚頭對滕某的車輛泄起了“私憤”,將發動機蓋、車門等部位劃傷。當該男子走到報警人車旁時,手持物品先後在滕某機動車引擎蓋、車門、車燈劃過,隨即離開現場,民警初步判定該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2日15時許,四平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接到市局指揮中心轉警,報警人稱自家停放在經開區某小區的機動車被人劃壞。

接到報警後,分局值班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到達現場之後,找到報警人進一步瞭解情況,經瞭解得知報警人滕某在上東1號小區有一臨街商鋪,昨晚22時將車輛停放在自家商鋪門前的停車位裏,次日下午才發現車輛被劃。據報警人回憶在停車期間,有一名男子欲將一臺三輪車停放在隔壁商鋪門前的人行路上,滕某告知其停放在人行道上容易影響交通,隨後該男子駕駛三輪車離去。民警對現場周邊進行走訪,調取監控視頻,同時將情況向局領導彙報,分局局長康寧要求儘快查清嫌疑人蹤跡,固定證據,及時破案。

4月11日23時許,辦案民警經對案發現場視頻監控調閱發現,一名男子穿着一身黑色衣服在現場出現。

當該男子走到報警人車旁時,手持物品先後在滕某機動車引擎蓋、車門、車燈劃過,隨即離開現場,民警初步判定該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即,辦案民警聯繫報警人對該男子照片進行辨認,報警人表示此人正是當日欲將三輪車停在隔壁商鋪門前人行道上的男子。與此同時,另一組民警繼續追蹤男子軌跡,通過大量排查很快把嫌疑人“挖”了出來,在取得該男子聯繫方式後,辦案民警選擇直接與其取得聯繫,嫌疑人對民警的詢問百般狡辯,採取關機等方式拒絕配合。經過多方工作,最終該男子表示願意配合公安機關調查。

經審訊查明,違法行爲人韓某(男,49歲,四平市雙遼市人)駕駛電動三輪車下班到自家樓下尋找車位未果,欲將車輛停放在一臨街商鋪門前人行道上,被滕某制止產生報復心理,半小時後返回現場,持磚頭對滕某的車輛泄起了“私憤”,將發動機蓋、車門等部位劃傷。

目前,違法行爲人韓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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