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十恶不赦,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但对其内涵却不是很清楚,究竟是哪十恶呢?而据说最早的“十恶”出现在《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

“重罪十条”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镇压,它把劳动人民反对封建斗争等作为“重罪十条”的主要条款写进法律,把“重罪十条”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而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而所谓的十恶主要指以下十条:

十、内乱 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九、不义 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八、不睦 殴打、控告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长及小功尊属。

七、不孝 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

六、大不敬 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伪造御用药品及误犯食禁。

五、不道 无道

四、恶逆 指打杀祖父母、父母及长辈和尊亲。

三、谋叛 指叛国罪,与谋反有明显不同,谋叛是叛逃到其他敌对国家。

二、谋大逆 指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一、谋反 指以各种手段企图推翻封建政权的行为,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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