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本應互諒互讓

  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家庭生活

  不明事理的丈夫

  卻因妻子連生四個女兒

  動輒將不生育兒子怪在妻子頭上

  藉機夫妻鬧矛盾而演變成起訴離婚

  

  近日,湖南永州新田法院審結了

  第三次受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再次判決不準原告陸某(丈夫)

  與被告胡某(妻子)離婚

  這都算什麼事!!!

  一起來看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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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陸某和被告胡某2004年經人介紹相識不久後登記結婚,婚後生育四個女兒,最大的13歲、最小的4歲

  多年來夫妻二人爲生活瑣事爭吵不休。陸某於2015年11月及2017年9月兩次起訴與胡某離婚,法院都未予准許。

  2018年7月夫妻二人又因小事惡語相向,陸某再次到法院訴離。

  被告胡某辯稱,起初夫妻二人感情尚可,隨着四個女兒的相繼出生,有嚴重重男輕女思想的原告陸某將未生育兒子歸怨於被告,夫妻纔會經常口角不斷。

  原告雖然曾兩次起訴離婚,但雙方並無感情背叛等原則問題,且婚後14年的生活不斷磨合,都承擔着爲人父母的責任。胡某希望並願意做出努力使雙方感情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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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審理後認爲,離婚應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爲條件。本案原、被告自願登記結婚,婚後共同生活多年並生育四個孩子,已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礎。

  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未提交足夠證據證明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被告堅決不同意與原告離婚,同時原、被告更應爲四個未成年孩子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父母對孩子的監護職責和撫養教育義務。

  據此,法官希望原、被告能重新審視二人關係,摒棄前嫌,重歸於好,故對原告的離婚訴求不予准許,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生了4個女兒還要怪老婆不生兒子!

  此事一經報道,網友們炸鍋了

  

  @遺忘昨天:法官應該判他離,孩子全歸女方,生活費和教育費由男方全部承擔,不離女的就受罪了

  @知足常樂:這樣的渣男會給撫養費學費嗎?即使剛承認給二三年不給了難道又去打官司?叫他一次性拿得出來或會拿嗎

  @亞歷山大.夢古:判離婚!爲何不判離婚?四個孩子八百萬的撫養費就成了!孩子難道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成長就會比離婚好嗎?你不要我要!

  @恩泉:真的無語了 你算什麼男人 你老婆不生兒子怪你老婆呀 你到底懂不懂科學呀 我告訴你們所有人 生男生女跟女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完全是男人的問題

  @亞琴:雖然同情女方,但是我不理解的是本來就重男輕女了,爲什麼還要生四個,如果不是家庭條件特別好,生那麼多孩子就是讓孩子受罪,讓孩子在一個沒有父愛的家庭里長大

  

  來源:掌上長沙綜合、新田法院、大湘網

  抱抱君認爲:

  一輩子那麼長

  還是找個合適的人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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