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這次修訂,關於資格複審和政審環節也有變化,改成“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前段時間,國家公務員局官網“政策法規”欄公佈了三個規定、一個辦法:《公務員錄用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培訓規定》以及《公務員平時考覈辦法(試行)》。

前段時間,國家公務員局官網“政策法規”欄公佈了三個規定、一個辦法:《公務員錄用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培訓規定》以及《公務員平時考覈辦法(試行)》。

截圖自國家公務員局

三個規定分別在2007、2008年時由中組部、原人事部制定,2019年進行了修訂;一個辦法是新的,在2019年制定。

錄用、調任、培訓、平時考覈……對一個公務員來說,差不多覆蓋了大部分的職業生涯,相關規定、辦法的修訂或出臺,對公務員的人生有很大的影響。

對於準備考公務員的小夥伴,有哪些新規是你們最值得關注的呢?

一是報考條件環節。

對哪些人不得被錄用爲公務員,《公務員錄用規定》之前明確了三種: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而這次修訂後,又添了兩種: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這兩個變化在2020年國考公告中就有體現。

二是資格複審和政審環節。

對公務員考試瞭解的小夥伴都知道,通過筆試,正式面試之前有資格複審,面試通過之後還有政審。

而這次修訂,關於資格複審和政審環節也有變化,改成“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還規定:“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

這次修訂後,新增了很多具體的內容:

這就相當嚴格了。

所以就算通過公務員考試,被錄用了,也並沒有進“保險箱”,還是要兢兢業業!

新修訂的《公務員調任規定》其中提到多項人才流動意見。

圖圖爲大家總結了幾個要點:

雖然有可以不用參加公考就能成爲公務員的方法,但是也是有要求的。對大部分人來說,想成爲公務員最快的方法應該就是踏踏實實備考,參加公務員考試成功上岸。

但是機會也不多,只有每年的國考和省考。國考已經進入尾聲,而省考即將啓動,近在眼前。現在就是備考的黃金時期,要抓住上岸機會,少不了要有一門高效的備考課程爲你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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