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民有配合和監督公安機關依法履職的責任與義務,網絡行爲同樣要受到嚴格規範,公然侮辱人民警察是對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更是一種違法行爲,任何造謠滋事、侮辱人民警察的行爲,必將受到法律嚴懲。今年以來,崇義交警爲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人身安全,全警上路,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嚴查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爲,得到了羣衆的理解和支持,也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也有個別人對公安民警的一片好心不僅不理解,甚至侮辱民警。

今年以來,崇義交警爲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人身安全,全警上路,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嚴查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爲,得到了羣衆的理解和支持,也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也有個別人對公安民警的一片好心不僅不理解,甚至侮辱民警。

9月30日22時許,崇義公安接到舉報,稱一網友在朋友圈發表不當言論,對交警進行辱罵。爲維護法律權威,淨化網絡環境,崇義公安迅速展開立案調查。

經查:9月30日下午,崇義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過埠中隊民警在過埠魚上線公路附近執勤,發現一輛紅色廂式貨車疑似超員,經檢查後依法對該超員車輛駕駛員進行了交通違法處罰。駕駛員黃某銀(男,44歲,崇義過埠人)對其違法行爲辯解稱其多搭載的是一名在縣城上學高中生,因爲放假回家未能搭上班車出於好心便讓這位高中生搭車。當天晚上黃某銀爲發泄對處罰的不滿,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了其因超載被處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照片,並發表不當言論,對交警進行辱罵。黃某銀的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

目前,黃某銀被崇義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公民有配合和監督公安機關依法履職的責任與義務,網絡行爲同樣要受到嚴格規範,公然侮辱人民警察是對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更是一種違法行爲,任何造謠滋事、侮辱人民警察的行爲,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網絡不是法律盲區,發言請慎重!網絡空間,絕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線不可逾越!對於造謠滋事、辱罵人民警察的違法行爲,崇義公安必將堅決嚴厲打擊,堅定維護執法尊嚴!希望廣大網民引以爲戒,共同維護健康和諧的網絡秩序。

在歲月靜好的平安崇義背後

有着這樣一羣人

他們用辛勞和汗水履行着責任和使命

或奮勇衝在打擊違法犯罪的前線

或在平凡崗位上用心服務羣衆

或在萬家燈火的夜裏保障着交通安全

或在節假日堅守崗位守護平安

……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

崇義公安

來源:政工監督室、過埠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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