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

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

互相谦让。

但有这样一些邻居

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大打出手,

最后搞得两败俱伤。

2017年8月27日16时许,秦某学因家中断水便邀人到黄某方屋后查看,发现水源破坏。秦某学怀疑是黄某方所为,便找其理论,二人发生争执,黄某方持挖锄击打秦某学左侧腹部,致使其脾脏破裂,后经鉴定,秦某学脾脏破裂切除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经本院提起公诉,2018年1月30日,黄某方被巴东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7年10月9日17时许,在王某学房屋顶层平台上,邻居王某贵与段某文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王某贵手持尖刀声称要与其拼命,段某文便持木棒击打王某贵手背,致王某贵右手第二掌骨基底部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本院提起公诉,2018年5月30日,段某文被巴东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6年11月18日8时许,因宋某明修建住房时损坏邻居张某雄家房屋,双方发生纠纷。后张某雄之妻李某芳和宋某明之妻张某春先后赶到现场,双方发生打架,最终致张某雄夫妻双双受伤,经鉴定,李某芳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本院提起公诉,2018年6月7日,宋某明被巴东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对张某雄夫妻治疗相关费用作出赔偿。

2017年6月12日7时许,舒某善请人在其子房屋旁修建化粪池,谭某翠以舒某善修建化粪池的土地为其所有为由,坐在施工工地上阻止施工,两人用手相互抓扯,致谭某翠右手第5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本院提起公诉,2018年7月12日,舒某善被巴东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9月8日下午,张某珍在自家房屋旁因修路与同村村民李某珊发生纠纷,李某珊以修路占用其农田为由阻扰施工,后二人发生抓扯,造成李某珊左侧第7、8肋骨骨折,经鉴定,李某珊人身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本院提起公诉,2018年7月19日,张某珍被巴东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检察官普法

故意伤害罪:刑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许多邻里纠纷案件中,多是因口角、家庭琐事、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最终导致关系恶化,引发肢体冲突等刑事案件。邻里之间重在和睦相处,遇到琐事要学会冷静思考,寻找正确的解决方式,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两败俱伤,虽说拳头可以解一时之气,但要知道当你对他人伸出拳头的同时自己也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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