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小编获悉,6月17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问法网律师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应该判多少刑罚依据的是法律,是他的罪行,而不是他的社会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方面意味着不能因为人的富贵加以轻判,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不能因为人的富贵加以重判。因为猥亵儿童才被判五年,有些网友肯定愤愤不平,觉得因为他是王振华所以判轻了。这种看法是没有理论依据的,是一种想当然的看法。

王振华因为猥亵儿童被判五年,已经是顶格处罚了。根据相关新闻可以得知,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其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因为没有加重处罚的情节,对于王振华只能在猥亵儿童罪的一般量刑范围内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依照强制猥亵、侮辱罪从重处罚,也就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从重处罚。对于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一般会判处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但是王振华实施猥亵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认罪,法院只能对其顶格处罚了。

王振华拒不认罪,看似聪明实际非常愚蠢。按照常理来说,对于他这种有身份的人来说,一旦被判刑,还是猥亵儿童罪,这一生基本就算结束了。所以其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认罪,做的也是无罪辩护。虽然一审判了,但是其大概率还是会上诉。王振华死不认罪的态度能够理解。但是其也不仔细想想,如果司法机关没有确切的证据怎么会对他实施逮捕并且还审判判刑。司法机关敢抓他并且敢把该案公布出来那肯定是有相当的底气。王振华积极认罪认罚,早日消除该案的社会影响是他最好的选择。希望王振华早日认罪认罚,出来多做慈善洗刷一下他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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