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5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山西省高院原巡視員王志剛被開除黨籍,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政知君注意到,根據紀委通報,王志剛與那個當衆打縣委書記耳光的山西柳林首富有關。

原標題:改黃河河道、當衆打縣委書記耳光的“黑老大”,在省高院有個“保護傘”

來源:北京青年報

落馬幾個月後,65歲的王志剛有了新消息。

3月5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山西省高院原巡視員王志剛被開除黨籍,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一個“老政法”以這樣的方式呈現在公衆面前,不免讓人唏噓。

政知君注意到,根據紀委通報,王志剛與那個當衆打縣委書記耳光的山西柳林首富有關。

慢慢來看。

在司法系統浸淫15年

王志剛落馬是在2019年9月,當時他已經退休四年。

官方簡歷顯示,王志剛出生於1955年8月,山西太原人,大學學歷。1972年2月參加工作之後,他曾在太原市公安局交通大隊、市局政保處、市局一處、市局北城分局,太原市國家安全局等處工作。

2000年1月起,王志剛進入司法系統,先後出任太原市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正縣級),又先後在呂梁地區中院(後改爲呂梁市中院)、陽泉市中院擔任院長職務。

2012年8月,王志剛進入山西省高院,先後擔任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後轉任省高院巡視員,直至2015年11月退休。

2019年9月10日晚,山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王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首次被披露與陳鴻志有關

根據紀委通報,王志剛“爲陳鴻志涉黑犯罪集團所屬企業案件訴訟提供幫助”。

陳鴻志曾是“山西柳林首富”,在2019年11月因犯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等十餘項罪,數罪併罰被判死緩。

法院證實,以陳鴻志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早在2006年底就正式形成了,組織成員達78人。

據媒體披露,陳鴻志性格暴烈、好勇鬥狠。據《中國新聞週刊》 報道,陳鴻志曾被指當衆打柳林縣委書記耳光。

央視還曾以《山西破獲特大涉黑團伙,暴力斂財鉅額財富觸目驚心》爲題,全面披露陳鴻志涉黑案。

據披露,陳鴻志的住宅達3800多平方米,後靠山、前望黃河。

專案組辦案民警在採訪中稱:“(陳志鴻)民宅有噴泉,住宅在老宅的基礎上翻新,造價非常昂貴,看起來非常奢華。”陳鴻志還將黃河河道改修,在家門口建起了大壩。

僅房產一項,辦案人員就在北京、太原等地發現341處約252481.93㎡,估價50.1億元。

這是官方首次提到王志剛與陳鴻志的公司有關。

政知君注意到,這個黑社會以開辦公司、企業等方式“以商養黑”“以黑護商”,攫取鉅額經濟利益。

在當時的判決中,還提到了兩個公司——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柳林縣孟門運銷有限公司。

法院判決,這兩個公司“被判處罰金共40.4億元”。

誰給黑老大當“保護傘”?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在王志剛之前,從2018年5月至今,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已有多人被查。

包括山西省高院原專職委員關中翔、技術處原副處長白迎唐、新聞中心原副主任崔傑,以及山西省高院原副院長劉冀民。

爲黑社會充當“保護傘”的還不止是王志剛一個人,關中翔就是任愛軍的保護傘。

任愛軍別名“小四毛”,是山西一個黑社會頭目,2019年12月被判無期。

一個事實是,“小四毛”曾兩次入獄,七次被減刑,於2013年6月28日刑滿釋放。但出獄後的任愛軍,繼續尋釁滋事參與組織社會團體活動,被網友描述爲“山西監獄空投黑社會老大”。

該案也引發山西法檢系統反腐“地震”。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專案組的調查,任愛軍服刑期間,相關執法司法部門一些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內外勾結,少數人枉法裁判,爲其充當“保護傘”,罔顧其對抗改造、違反監規、充當牢頭獄霸的事實,爲其大肆違規違法減刑。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關中翔在擔任臨汾中院院長時,夥同他人徇私枉法,三次裁定減少任愛軍刑期,“在‘小四毛’違法減刑過程中,我曾接受他人請託,對其減刑案督促辦理。對違紀請託,我既未拒絕,也沒有詳細問明情況,而是盲目地予以接受,輕率地加以督辦。”

縱容下屬誣告的老同事

上文提到的劉冀民,是王志剛的老同事。

劉冀民,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河北平山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畢業,本科學歷,法學學士學位。

劉被指縱容下屬舉報他人。

2019年5月,紀委通報稱,劉冀民“縱容、支持下屬捏造炮製舉報他人材料並大範圍投遞,造成惡劣政治和社會影響”。

此外,劉冀民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在司法案件審判、執行和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一個細節是,在山西省高院技術處原副處長白迎唐、新聞中心原副主任崔傑的“雙開”通報中,紀委稱:

他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因個人訴求未能如願,挾私泄憤,造謠生事,共同捏造舉報內容誣告他人,多批次、大範圍投遞舉報信件,嚴重損害他人聲譽,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資料 | 中國新聞週刊 央視  新華社 人民網等

撰文 | 董鑫  餘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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