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政法委書記給“黑老大”通風報信,判了

對於中央掃黑辦督辦的案件,上海楊浦區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盧焱不僅不落實決策部署,還向“黑老大”趙富強通風報信,致其逃脫抓捕。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趙富強被判死緩後,今天(24日)上午,盧焱獲刑17年,而受他指示包庇趙富強的楊浦法院原院長任湧飛也同日獲刑7年半。

盧焱出生於1967年9月,江蘇金壇人,長期在上海市楊浦區工作,2016年11月任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9年7月底被查,次月被雙開。通報稱,除了貪污、受賄,他還甘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

今年8月7日,盧焱受賄,貪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在上海二中院公開開庭審理。

9月24日上午,上海二中院認定,其受賄1179萬餘元,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價值47萬餘元。至於如何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法院進行了詳細披露——

2017年10月,盧焱在楊浦區有關專題會議上獲悉,以趙富強爲首的相關公司和個人在楊浦區法院依法執行的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中,存在故意利用案外的上海瀟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單位或者個人名義,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非法收取並轉移鉅額房屋租金等違法犯罪行爲。

2018年下半年,盧焱接受趙富強的請託,向時任楊浦法院院長任湧飛打招呼,要求關照該院正在審理的瀟戈物業公司被申請破產案,使得該公司得以存續。

2019年上半年,盧焱得知楊浦公安分局已對趙富強涉黑涉惡案件立案偵查,將上述情況向其通風報信。同年5月,盧焱得知公安機關即將抓捕趙富強後,於5月15日上午在自己的辦公室內約見趙富強,勸說其儘快離滬。當晚,趙富強等人逃離上海。次日13時許,公安機關在江蘇省泰興市將趙富強等人抓捕歸案。

至於上文提到的“黑老大”趙富強案,由中央掃黑辦掛牌督辦。自2014年6月起,其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商鋪租賃、美食城經營、動遷清場等過程中,有組織地實施了百餘起犯罪活動。

爲尋求“保護傘”,趙富強犯罪組織通過行賄等手段,拉攏、腐蝕多名國家工作人員並將其發展爲該組織成員。

9月22日,上海二中院對趙富強等38名被告人依法進行了公開宣判。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姦罪,組織賣淫罪,聚衆淫亂罪,行賄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盜竊罪的趙富強,被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限制減刑。

此外,接受趙富強的請託並提供幫助的楊浦法院原院長任湧飛,因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於今天下午獲刑7年半,並被處罰金50萬元。

責任編輯:鄭亞鵬 S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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