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另一樓盤的部分業主也將問題反映到人民網地方問政平臺後,南寧市住建局公開答覆稱,業主提供的5萬元預約金“收款收據”未註明用途,無明顯證據顯示開發商捆綁車位銷售住房。另據記者調查,南寧市已經有其他樓盤因捆綁車位銷售住房被投訴,部門已經責令開發商退還預約金。

(原標題:100多人在廣西兩樓盤買房,被捆綁銷售20萬元的車位!)

一名業主購買車位後,開發商給出具的收據。

在南寧兩個樓盤購房的100多名市民稱

開發商捆綁銷售車位

且車位的售價高達20萬元/個

有些只是人防車位的使用權

近期,購房者通過多種渠道進行投訴

3月7日,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購房者被捆綁銷售人防車位

2019年12月31日,甘先生在五象新區一樓盤,以1.2萬餘元/㎡的價格買了一套房。

但甘先生稱,開發商要求交5萬元人防車位預約金纔給簽訂購房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他被要求籤下一份“付款方式及車位承諾書”,內容是“本人承諾當天選定房號同時選定車位”,還簽訂了一份“人防車位使用權預約確認單”。

因該單被置業顧問以蓋章爲由拿走,甘先生只能展示簽約過程中拍攝的圖片。

圖片顯示,“項目人防車位使用權的價格爲人民幣貳拾萬元/個”,並約定“乙方未與甲方簽署《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或者未更換爲產權車位且簽訂相應的車位買賣合同,則預約金5萬元作爲乙方應付的違約金,不予退還”。

記者瞭解到,該項目有73名業主稱被捆綁車位。

購房者韋女士表示,買房捆綁車位是違法違規行爲,且該項目在向購房者收取車位預約金時,產權車位還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人防車位依照法律也不能進行銷售。

業主:開發商所謂優惠是套路

同樣遭遇車位捆綁銷售的還有另一個樓盤的90多名購房者。

周女士告訴記者,她2019年12月2日以1.28萬元/㎡的價格買了一套房,被要求籤訂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交付了5萬元訂金。後來瞭解到,前期一部分業主買房時並未被捆綁銷售車位,後期捆綁銷售的車位價格也沒那麼高。

張先生稱,去年年底,開發商打出了優惠口號,但實際上都是套路,因爲年尾購房的業主基本上都被綁定了一個20萬元的車位。折算下來,根本沒有實質性的折扣。

開發商解決方案未獲業主認可

目前,兩個項目的部分業主向多個平臺投訴。

甘先生通過人民網地方問政平臺反映情況後,收到了南寧市住建局的電話回訪,工作人員向他收取了材料。隨後,他接到開發商負責人的電話,稱有三種解決方案:一是繼續按合同、協議履約;二是退房;三是再溝通。

甘先生說,如果開發商非要違規捆綁車位,他同意退房,但開發商並沒有給出具體的退房方案。

還有部分購房者目前已經申請到住房貸款,擔心退房會對重新購房產生影響,因此,希望監管部門能對開發商這種行爲加強監管。

另一樓盤的部分業主也將問題反映到人民網地方問政平臺後,南寧市住建局公開答覆稱,業主提供的5萬元預約金“收款收據”未註明用途,無明顯證據顯示開發商捆綁車位銷售住房。

對此,一名業主播放了置業顧問的語音回覆,明確表示5萬元是車位費用。

另據記者調查,南寧市已經有其他樓盤因捆綁車位銷售住房被投訴,部門已經責令開發商退還預約金。

當天,記者來到這兩個樓盤的營銷中心採訪,工作人員均表示,當場無法回答問題,事後會進行答覆。

李超 本文來源:南國今報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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