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2日,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副主任王曉蕾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徵信系統只處理事實,事實以合同爲準,如果借貸雙方對於交易有爭議,貸款方認爲在簽訂合同時完全不知情,有效的方法是向金融機構提出異議,由金融機構認定。因此,如果“被擔保”“被貸款”的當事人認爲自己的信用報告中有“錯誤”,可以向徵信中心或金融機構提出異議,進行覈實。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胡羣 很多人可能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朋友來請求去銀行做擔保或證明,卻在完全不知情下簽字,過了幾年才被銀行告知,已欠貸款多年,再去找之前的那位朋友,已杳無蹤影。

原以爲只是幫人去銀行做個證明,卻成爲擔保人,甚至貸款人,揹負銀行鉅款,該怎麼辦?

“被貸款的情況自徵信系統上線以來確實發生過。”4月22日,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副主任王曉蕾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徵信系統只處理事實,事實以合同爲準,如果借貸雙方對於交易有爭議,貸款方認爲在簽訂合同時完全不知情,有效的方法是向金融機構提出異議,由金融機構認定。如果金融機構願意調整,徵信中心將接受數據信息進行更改;如果金融機構認爲貸款方在貸款時知情,借貸雙方可以走法院訴訟程序,徵信中心會根據法院判決作出相應調整。

自2006年正式上線,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已成爲我國重要的金融基礎設施。信用報告則成爲反映企業和個人信用行爲的“經濟身份證”。目前,個人和企業徵信系統已採集9.9億自然人、2591.8萬戶企業和其他組織的信息,分別接入機構3564家和3465家,年度查詢量分別達到17.6億次和1.1億次。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有關負責人就徵信系統建設相關問題答記者問》指出,徵信中心嚴格遵守《徵信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依規開展徵信活動,切實維護信息主體知情權、同意權、異議權等合法權益,嚴格保障信息安全。

而異議權是指,徵信中心會同金融機構認真開展異議處理工作,不斷提高異議處理效率,確保信息主體得到及時、專業的異議處理和信息更正服務。2018年,共受理個人異議申請4.1萬筆,異議回覆率99.6%,異議解決率99.2%。

因此,如果“被擔保”“被貸款”的當事人認爲自己的信用報告中有“錯誤”,可以向徵信中心或金融機構提出異議,進行覈實。

“每一個社會主體在經濟活動中,一定要對自己的簽字負責,一定要充分認識到將本人名字寫在合同、法律文件上會對本人帶來的影響,目前社會公衆在這方面的意識還不夠強。此外,一定要愛護自己的身份證,目前在欠發達地區或青少年、大學生等羣體中,對身份證的保護意識還有待提高,對不太瞭解的機構和網站上,一定要謹慎提供身份信息。”王曉蕾稱。

徵信中心提醒強調,要保管好個人身份證件,身份證件複印件應註明用途;保管好個人信用報告,不隨意丟棄信用報告,不要輕易把信用報告提供給其他商業機構;在公共網絡查詢、保存信用報告後要及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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