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陽市桃江縣一名40歲易姓男子,早前假意答允黃姓妻子提出離婚的要求,趁見面之時當街施襲,咬黃婦的鼻尖。桃江縣人民法院於上週五(10月26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易某有期徒刑6個月。

案情透露,易某與黃婦於去年6月29日登記結婚後,因雙方感情不和,黃婦多次提出離婚被拒,易某遂萌生通過毀容的方式挽救婚姻,阻止妻子離去。及至今年2月6日,易某假意答應離婚,相約黃婦到縣政務中心婚姻登記處見面簽字。

當天上午11時許,2人在縣政務中心門口會面時,易某突然撲前一口咬掉黃婦的鼻尖。經鑑定,黃婦因外力致右側鼻翼及鼻尖缺損,傷勢構成輕傷二級。

案發後,易某於當天主動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積極賠償黃婦的醫藥費等經濟損失,取得對方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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