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臨夏市公安局警情通報)

警情通報

2020年3月13日被臨夏市確認的境外輸入性新冠肺炎病例敏某某、張某某,於2020年3月12日自國外返回國內。經查,敏某某、張某某未按規定向在臨夏市的居住地相關機構、部門如實報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上述二人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敏某光、敏某麗、蘇某明知敏某某、張某某從國外返回國內,未按規定向在臨夏市居住地的相關機構、部門如實報備,私自將敏某某、張某某接到在臨夏市的家中,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對敏某光、敏某麗、蘇某三人分別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臨夏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5日

李曦 本文來源:甘肅發佈 責任編輯:李曦_NN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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