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前,包括帶薪年休假在內的休息休假制度體系日漸完善,逐漸替代了探親假的部分功能,久而久之探親假就可能被忽視掉。根據規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可以享受探親假:。

眼看國慶假期越走越遠

元旦假期也是那麼遙遠

小夥伴們可能覺得

日子難熬啊

別慌!小編掐指一算

到年底,咱們還可以休20天!

今年還能休20天

10月:雙休日2天

雖然國慶假期已經過了

但在這個舉國同慶的月份裏

咱們還有2天雙休日

(今天都過了大半了,就不算數了

11月:雙休日9天

“雙11”又要來啦

小編知道

勸大家不剁手是沒用的

所以提醒大家

記得算好折價哦~

11月咱們有:雙休日9天

12月:雙休日9天

到了12月

回首年初立下的flag!

錢存夠了嗎?

體重減下去了嗎?

不用謝,就是這麼直接~

別忘啦,這個月有雙休日9天

所以,算下來

今年還有20天可以休息!

感覺接下來的日子

沒那麼難熬了!

除了這20天可休

其實你還有這些假期!

帶薪年假

最多可休15天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

確定休假期限:

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

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

年休假10天

工作已滿20年的

年休假15天

探親假

未婚每年20天

已婚每4年一次20天

根據規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可以享受探親假:

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

與父親、母親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職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職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探親假

這三個字一出

很多網友可能要問

還有這種假期?

也有很多網友說,從來沒有休過

近日,“專家建議,

探親假已沒有普遍存在必要,

亟須改造”的消息引發熱議

有些網友一聽要取消探親假

就着急了

“就算沒休過,好歹也是個假期啊”

先別急

一起來看專家的分析

實施背景

上個世紀50年代至80年代

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

兩地分居是當時比較突出的社會問題

其最早發端於1958年2月9日頒佈的《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目的是爲了適當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1981年3月,國務院發佈規定進一步完善探親假制度,規定了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探親假標準。

19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有關節日期間及其他法定休假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則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我國勞動者享有探親休假的權利。

在法律專家喻術紅看來,上個世紀50年代至80年代,我國交通設施不完善,職工回鄉難度大、成本高;通訊技術相對落後,受限於經濟實力,普通職工無法普遍享受電話、電報帶來的便利。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兩地分居是當時比較突出的社會問題。“從勞動關係的角度出發,爲職工提供探親假,能夠激發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單位認同感。”

實施效果不理想有多種原因

適用範圍窄

出臺所依據的社會背景狀況發生改變

休假制度體系日漸完善

但自2000年以來,探親假制度實施的效果並不理想。記者詢問20多名在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工作的人,其中只有1人享受過探親假,超過80%的受訪者不知道自己還有這種權利。

喻術紅認爲,探親假制度逐步爲相關權利義務主體忽視,這是社會環境變化、探親假制度本身侷限,勞動者休息休假體系逐步完善的必然結果。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兼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峯分析稱,勞動者很難享受探親假待遇有多種原因。比如,從探親假制度本身來看,其將適用範圍限制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將民營企業等用工主體排除在外。但實際上,民營企業是我國非常重要的用工主體。

探親假制度規則“太老了”也是一個原因。如今,探親假制度出臺時所依據的社會經濟狀況已經發生改變,探親假難以適應當前的社會經濟狀況。

當前,包括帶薪年休假在內的休息休假制度體系日漸完善,逐漸替代了探親假的部分功能,久而久之探親假就可能被忽視掉。

“一般取消,特殊保留”

延長春節假期

保留特殊領域繼續適用探親假制度

喻術紅認爲,探親假制度已沒有普遍存在的必要,其本身是計劃經濟時代我國解決職工兩地分居問題而施行的制度。當兩地分居問題逐漸解決、不再是社會矛盾之時,探親假制度也應當順勢而爲退出歷史舞臺。

喻術紅建議,從勞動者需求滿足和我國現實需要的角度出發,對探親假制度進行合理改造:即“一般取消,特殊保留”——

以年休假制度替代探親假的勞動者休息權保障功能

以延長春節假取代探親假的家庭交流功能

同時以特別法規定的形式,保留特殊領域繼續適用探親假制度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中規定的駐外外交人員配偶、《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中規定的士官等繼續享受探親假和相關待遇。”

可憐小編週末休不了

來源:河北青年報、央視新聞、魯中晨報

編輯:馬小鷗

值班編委:蔡小俊

戰略合作伙伴、集團法律顧問:河南遼源律師事務所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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