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金融》|王去非:對小微金融“台州模式”的認識

來源:中國金融雜誌 

文/王去非 作者系中國人民銀行臺州市中心支行行長

2019年6月13日,劉鶴副總理在杭州調研中小銀行服務實體經濟情況並主持座談會,期間首次提出並高度肯定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台州模式”,並指示“要認真總結和推廣”“組織全國銀行到台州學習經驗做法”。那麼,台州自2015年獲批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試驗區以來做了什麼?“台州模式”的“內核”是什麼?主要包含哪些內容?下一步還有什麼建議和打算?

  做法和成效

小微金融是一個世界性難題,面臨銀企信息不對稱、金融服務成本高、貸款風險大等一系列問題。台州在推動小微金融改革創新過程中,以“有爲政府+有效市場”爲主要特徵,堅持問題導向,逐項發力,針對性解決,取得了良好效果,贏得了小微金融“全國看浙江、浙江看臺州”的美譽。

  • 有爲政府:“一平臺一基金”夯實創新基礎,“兩試點一拓展”提升服務能力

創設金融服務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破解信息不對稱問題。率先打破各政府部門“信息孤島”“信息割據”,將市場監管、國稅、地稅等15個部門81大類,覆蓋超過60萬家市場主體的8900萬條信用信息整合彙集到共享平臺,並實行自動採集、實時更新。該平臺免費提供銀行使用,被各銀行主動列入貸前調查、貸中審批和貸後管理的必經環節。截至2019年6月底,已開設銀行機構查詢用戶2396個;累計查詢量達829萬次,最高月查詢量超20萬次。

設立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破解擔保和增信難問題。信保基金以“政府出資爲主,銀行捐資爲輔”的方式組建,定位非營利性,年擔保費率控制在0.75%且無附加要求,實行基金和銀行風險共擔,規模由首期5億元擴至10億元,合作銀行已擴至26家。截至2019年6月底,已累計服務市場主體1.7萬餘家,累計承保金額275.10億元,在保餘額93.58億元,被評爲2016年“浙江省十大服務小微企業優秀項目”。

率先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破解小微企業服務效率低問題。作爲全國兩個試點城市之一,2018年6月11日,台州正式實施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工作,全國首筆取消許可後的基本存款賬戶落戶台州。台州通過制定自律指引、強化風險管控、系統事後覈查、規範信息告知和優化流程管理,穩健高效推進試點工作;11月10日,試點工作全國現場會在臺州召開,人民銀行範一飛副行長對臺州試點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12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目前已在全國全面實施。

開展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試點,破解小微企業抵押物不足問題。2015年,台州成爲全國首個商標質押融資試點地區,開通國家商標局與台州的商標數據專線,多方合力打通“評、貸、還”等環節阻滯,激發銀企參與積極性。2016年6月,國家工商總局在臺州召開“註冊商標質押融資工作經驗交流會”,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台州經驗和做法。截至2019年6月末,累計發放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2843筆、110.44億元。此外,台州還積極開展專利權、排污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融資創新。截至2019年6月末,專利權質押貸款累計發放290筆、10.64億元,貸款餘額5.21億元;排污權質押貸款餘額2975萬元。

拓展主動性負債和資產證券化渠道,破解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資金來源問題。小法人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一樣,也存在“資金來源難、貴”的“軟肋”。台州一方面支持法人金融機構開展主動性負債業務,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共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綠色金融債、同業存單、大額存單等主動性負債4911.49億元;另一方面積極推動資產證券化業務開展,泰隆銀行成爲全國首家註冊併成功發行小微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金融機構。

  • 有效市場:“兩堅持一優化”練就核心能力,“兩良性不干預”形成比較優勢

堅持小微定位,一心一意服務小微。小微企業融資具有“兩高兩低”的特點:服務成本高、勞動強度高、戶均貸款低、人均產效低,這就決定了長期做小微要有戰略定力,需要久久爲功。台州法人銀行一直堅持做小微,從戰略、機制、理念、技術、員工隊伍及企業文化等方面構建小微金融服務模式,做到“三貼近”(產品貼近需求、服務貼近客戶、機構貼近市場)。台州法人銀行80%的機構是社區支行或小微企業專營支行,80%的機構設在鄉鎮以下,戶均貸款不到30萬元。在填補市場空白的同時,形成了與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的差異互補、錯位競爭。

堅持降低門檻,服務“兩有兩無”客戶。較底層的小微客戶因爲借款金額小、槓桿低,所以還款意願比能力更重要。台州法人銀行減少對抵(質)押物的依賴,對於有勞動意願、有勞動能力且無不良嗜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兩有兩無”客戶,如果不能提供抵(質)押物,也找不到合格擔保人,可以由與借款人具有親情、愛情等道義關係的第三人擔保,重在考察擔保人對借款人創業態度、還款意願的約束以及經營行爲的日常監督,而非擔保人的代償能力,用“信用+道義擔保”的方式把個人信用轉化爲信貸價值,大大降低了對客戶資質的要求,最大程度實現金融的普惠化,如泰隆銀行的道義擔保在保證貸款中佔比約22%。

優化風控模式,實現商業可持續。控風險是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關鍵,台州法人銀行通過多年探索,形成了一套以“三品三表”“三看三不看”爲代表、以軟信息蒐集爲主的關係型信貸風控模式;並且通過引入外部大數據、建立信貸工廠、推出全國首個小微企業智能地圖等方式,利用金融科技賦能,進一步優化風控模式。台州銀行、泰隆銀行貸款不良率多年來一直維持在1%左右,遠低於全國6%左右的小微貸款不良率水平;資本利潤率分別高達28.69%和21.32%,穩居國內銀行前兩位。

銀企良性互動,建立和合共贏的親密關係。台州市場經濟發達,以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爲主的市場主體達60餘萬戶,平均每10人就有1戶市場主體。同時台州民間資本活躍,小法人銀行機構較多,是全國唯一擁有3家城商行的地市。初期小法人銀行從自身品牌、實力等實際考慮,“無奈”選擇服務“門當戶對”的小微客戶。在嘗試探索過程中,逐漸加深對小微客羣的認知,並形成了一套“草根”且有效的服務方式,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參與小微企業的發展過程,與企業共同成長,銀企之間形成了親近和諧的關係,實現了“民營資本興辦民營銀行,民營銀行扶持小微發展”的良性互動局面。

銀行良性競爭,小微金融服務能力不斷上升。台州法人銀行特別是3家城商行雖然服務區域範圍和客戶羣體基本相同,但並沒有陷入相互“挖牆腳”的惡性競爭中,相反一直在“比、學、趕、超”中共同進步、共同成長。比如,同在路橋區的台州銀行和泰隆銀行,在風控技術上,都從早期的軟信息蒐集發展到現在的評分模型運用;在服務方式上,都從早期的延長營業時間到現在的利用“PAD”辦業務,讓客戶一次都不用跑;在獲客對象上,都從早期的戶均70萬元的門檻逐漸降至目前的30萬元的門檻;在企業文化上,台州銀行有“二十大禁令”、泰隆銀行有“雙十禁令”等。這些小法人銀行還產生了“鯰魚效應”,帶動其他金融機構不斷創新優化小微金融服務,台州轄內的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幾乎都成爲系統內的小微金融示範行。

政府不干預,發揮民營銀行體制機制優勢。地方政府以極低的比例參股甚至不參股,3家城商行的民營資本處於絕對控股地位,台州銀行、泰隆銀行、民泰銀行民營股本(不含戰略投資者)佔比分別爲70.14 %、100%、91.77%。地方政府堅持參股不控股、參與不干預的原則,不派駐高管、不攤派項目、不參與具體經營管理,充分尊重企業市場行爲,激發企業家精神,最大限度發揮民營銀行的體制機制優勢。

  • 主要成效:小微金融服務能力不斷增強,金融生態環境持續向好

截至2019年6月末,台州小微貸款佔全部貸款餘額比重爲41.5%,顯著高於全國和浙江省的平均水平;小微貸款戶均規模僅86萬元,顯著低於全國和浙江省的平均水平。同時,台州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爲0.74%,關注類貸款佔比0.94%,一直保持在浙江省信貸資產質量最優地市行列。

  體會和經驗

第一,要處理好“有爲政府”與“有效市場”的關係。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政府有所爲有所不爲”是普遍共識,但到底哪些該爲哪些不該爲?台州經驗表明,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保基金等金融基礎設施的供給,以及信用環境、營商環境等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等,這些市場做不了、做不好,或者單個、少數市場主體實施不經濟的事情,需要政府主動作爲,積極作爲。而高管任命、經營管理等屬於市場主體來管的事,則要充分放手,尊重市場規律,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第二,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實際和特點,突出特色定位。由於我國地域遼闊,且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自下而上”的區域金融改革須立足當地實際,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特徵,遵循經濟金融運行的客觀規律,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區域經濟金融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和重點問題來對症施“策”。台州是民營經濟大市,是我國股份合作制經濟的發源地,民營小微市場主體佔比99%以上,台州區域金改就應始終圍繞民營小微“做文章”,不斷探索出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第三,要注重多方聯動、集成創新。由於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地方爭取金融政策突破非常困難,因此要將主要精力放在集成創新上,即在不突破現有政策框架的前提下,通過對政策、資源要素等進行重新組合、完善提升,以解決區域經濟金融發展中的矛盾和問題。而任何一個集成創新項目都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相關領域多個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發力。例如,台州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整合了15個政府部門數據,信保基金由多級政府與銀行共同出資成立,商標權質押融資需要人民銀行、市場監督、金融機構之間緊密合作。

  思考和建議

第一,要建立對“小而精”法人機構的正向激勵機制。真正長期專注小微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得放下“規模情結”和“速度情結”,不怕慢、不求大,但現行金融政策如覈定一級交易商資格、中期借貸便利(MLF)、定向中期借貸便利(TMLF)、永續債、央行票據互換(CBS)等都設有較高的規模門檻,使得真正做小微且資產質量優的小銀行只能望“門”興嘆。建議建立唯“精”不唯“大”的正向激勵政策體系,以支持小機構摒棄貪大求快,堅持深耕細作、做小做微。

第二,要科學合理制定小微金融服務的考覈要求。對小微金融服務的各項考覈要求、監管政策應符合市場客觀發展規律,儘量避免“一刀切”。如在設置小微企業貸款的量、價等考覈指標方面,“兩增兩控”的要求對於小微貸款和戶數佔比已經極高的銀行來說就是“鞭打快牛”;對於服務對象層次進一步下沉、首貸戶(第一次獲得銀行貸款的客戶)佔比提高、客戶風險較大的金融機構應允許其平均利率有所上升等。

第三,要推動小微金融業態的均衡發展。目前臺州小微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的亮點集中於銀行業,但改革創新試驗區之所以冠爲“小微金融”而非“小微銀行”,顧名思義不應是銀行唱“獨角戲”,而是銀證保及地方金融協同發展、相得益彰。例如,探索利用股權、債權等融資工具,創新與小微企業不同階段的融資特徵相適應的直接融資方式等。又如,這次台州遭受“利奇馬”超強颱風肆虐損失慘重,從中也暴露出保險業創新發展不足的問題,需要及早補齊短板。

第四,要進一步挖掘“有爲政府”的潛力。例如,藉助金融科技的力量提高小微金融服務效率、降低運營成本是一大趨勢,但囿於單個小機構數據信息侷限、開發能力有限、投入成本高等,“單打獨鬥”效果不佳。下一步,應進一步推動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切實提升平臺的分析評級功能。又如,小微貸款風險高決定了專門爲小微羣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信保基金應該是資本消耗型的,但公司管理層擔心如果虧損可能招致國有資產“流失”的追責,基金實際運作爲保本微利,這造成擔保過於謹慎保守,不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分擔風險、補償風險的作用,對此,政府應該更多地發揮主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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