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至28日,在2018年成人高等學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期間,海南州招生辦考場巡查工作人員在共和縣中學考點巡查中發現有學生替考行爲,立即向共和縣公安局河東派出所報案。接警後,河東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考點將替考人員控制,同時兵分兩路,一路調取考場監控錄像,另一路將涉嫌替考人員依法傳喚至河東派出所進行詢問。這是我國《刑法修正案(九)》頒佈後,共和公安機關查處的全州首例考試作弊案件。

經查,10月27日,才某等六人存在指使他人替考行爲,10月28日,仁某等三人存在指使他人替考行爲。據悉,才某、仁某等人供述由於自己擔心考試難以過關,就事先串通朋友,說服其幫忙考試,意圖偷樑換柱,矇混過關。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案已立案偵查,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條規定,已將涉案的十八名替考人員和被替考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替考行爲不僅破壞了社會誠信,也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希望學校、家長、學生引以爲戒,高度重視,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來源:平安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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