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某發銀行在海報中寫到“信用卡中心決定免除逆火英雄的所有未清款項”,該銀行是否取得了烈士本人生前同意我們不得而知,但如此將客戶的欠款信息向社會廣而告之,一方面違反了金融機構的管理規定,另一方面也有侵犯死者的生前隱私之嫌。可以看到,海報以消防人員火場救援爲背景,海報下方寫到:“在四川涼山森林火災中犧牲的烈士代晉愷爲某發銀行信用卡持卡人,信用卡中心決定免除逆火英雄的所有未清款項。

近日,四川涼山救火犧牲的英雄牽動了全國人民的心,而就在人們向英雄默哀、致敬之際,卻出現了讓人憤怒的一幕。

人們的憤怒源自於一張題爲《致敬英雄》的海報。可以看到,海報以消防人員火場救援爲背景,海報下方寫到:“在四川涼山森林火災中犧牲的烈士代晉愷爲某發銀行信用卡持卡人,信用卡中心決定免除逆火英雄的所有未清款項。”其中,烈士名字及“免除”“所有未還清款項”被放大加粗。海報下方則發佈了截至4月2日晚某發銀行信用卡員工向烈士捐款信息。

這張海報一經發出,立刻引起了廣大網民的強烈反感與不適,留言、評論裏基本上是一邊倒的批評,認爲這是對烈士極大的不尊重。

雖然某發行相關人員表態將盡快做出回覆,但僅從海報看,暴露出商家靠刷底線逐利的難看喫相。這樣出格的操作,不僅背離社會公序良俗和國家民族情感,更嚴重的是可能已涉嫌違法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明確規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海報內容來看,某發銀行的海報中很明顯使用了消防人員的形象、烈士代晉愷的姓名。

此外,在公衆認知範圍裏,大多數人都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有信用卡欠款或者負債情況,這屬於個人隱私的一部分。

《廣告法》也規定,廣告主或者廣告經營者在廣告中使用他們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且《憲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中對“個人隱私”有明確的保護規定。

而某發銀行在海報中寫到“信用卡中心決定免除逆火英雄的所有未清款項”,該銀行是否取得了烈士本人生前同意我們不得而知,但如此將客戶的欠款信息向社會廣而告之,一方面違反了金融機構的管理規定,另一方面也有侵犯死者的生前隱私之嫌。

即便海報中有爲烈士捐款的內容,但公衆依舊從中嗅到滿滿的銅臭味。

英烈爲國家、人民作出了巨大犧牲和貢獻,社會公衆應當尊重烈士,而不是無原則、無底線蹭熱點,追求“眼球經濟”,利用“英雄之名”做廣告搭便車。

這樣的行爲,不但無法給企業帶來任何利益,反而會傷害自身的商業價值和品牌形象。

製作團隊

編審丨周宏彩

校對丨孫澤月 李楠

編輯丨狄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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