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以來,被告人單某龍、周某財、彭某宇、王某偉、文某蘇組成惡勢力團伙,以“幫助”他人追討費用的名義,通過暴力毆打、威脅送到相關執法機關的方式,多次向多名被害人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10月20日,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單某龍、周某財、彭某宇、王某偉、文某蘇5人涉嫌犯敲詐勒索罪一案。

“10月20日,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單某龍、周某財、彭某宇、王某偉、文某蘇5人涉嫌犯敲詐勒索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以來,被告人單某龍、周某財、彭某宇、王某偉、文某蘇組成惡勢力團伙,以“幫助”他人追討費用的名義,通過暴力毆打、威脅送到相關執法機關的方式,多次向多名被害人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截至案發前,該涉惡團伙涉嫌敲詐勒索錢款共計153700元。受理該案後,港口區人民法院高度重視該案的審理工作,組成了以分管副院長皮祀昭爲審判長,刑庭庭長和審判骨幹力量爲審判員的合議庭。合議庭於開庭前制定了嚴密的庭審預案,在庭審安保、後勤保障、警力調配等環節全面調度、周密部署。爲增強打擊涉黑惡犯罪的主動性、積極性、和時效性,港口法院週末加班加點,依法對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事實進行了詳細的庭審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辯論。合議庭還對5名被告人作了法庭教育,5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經合議庭評議,法庭宣佈該案擇期宣判。

來源:港口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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