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以来,被告人单某龙、周某财、彭某宇、王某伟、文某苏组成恶势力团伙,以“帮助”他人追讨费用的名义,通过暴力殴打、威胁送到相关执法机关的方式,多次向多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10月20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单某龙、周某财、彭某宇、王某伟、文某苏5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

“10月20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单某龙、周某财、彭某宇、王某伟、文某苏5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以来,被告人单某龙、周某财、彭某宇、王某伟、文某苏组成恶势力团伙,以“帮助”他人追讨费用的名义,通过暴力殴打、威胁送到相关执法机关的方式,多次向多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截至案发前,该涉恶团伙涉嫌敲诈勒索钱款共计153700元。受理该案后,港口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组成了以分管副院长皮祀昭为审判长,刑庭庭长和审判骨干力量为审判员的合议庭。合议庭于开庭前制定了严密的庭审预案,在庭审安保、后勤保障、警力调配等环节全面调度、周密部署。为增强打击涉黑恶犯罪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时效性,港口法院周末加班加点,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事实进行了详细的庭审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辩论。合议庭还对5名被告人作了法庭教育,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来源:港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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