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年近8旬的賈老伯以公證遺贈的形式,將一套房產贈送給照顧自己多年的保姆。賈老伯有一兒一女,很少有時間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細心照顧着他。據介紹,所涉房產市場價超過百萬元。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

繼承權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效遺囑的指定,享有的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民事權利。其中,依法繼承他人財產的人爲繼承人;其財產將被他人繼承的人爲被繼承人。

遺產是指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繼承權作爲一種民事權利是可以放棄的,而繼承權的接受,就是指享有繼承權的繼承人蔘與繼承,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

《繼承法》第25條規,定,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權的視爲接受繼承,但受贈人未表示的,視爲放棄接受遺贈。

老人立遺囑百萬房產贈保姆,法律上的繼承權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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