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法嚴懲侵害留守婦女兒童、危害校園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電信網絡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促進解決嚴重影響羣衆安全感的突出問題。依法嚴懲殺人、搶劫、綁架、強姦、拐賣、毒品、涉槍涉爆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犯罪,依法懲處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堅決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作者:邱耀洲

今天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最高法關於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大會作報告時指出,切實增強人民羣衆安全感,下一步工作中要依法嚴懲這些犯罪:

依法嚴懲殺人、搶劫、綁架、強姦、拐賣、毒品、涉槍涉爆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犯罪,依法懲處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堅決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加大懲治環境資源犯罪力度,注重發揮罰金刑的懲罰和補償作用,助力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

依法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研究出臺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準確把握未經批准進口仿製藥的罪與非罪界限,認真落實疫苗管理法,對涉疫苗犯罪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嚴懲製售僞劣農業生產資料犯罪和脫貧攻堅領域腐敗犯罪,積極服務鄉村振興戰略。

  依法嚴懲侵害留守婦女兒童、危害校園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電信網絡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促進解決嚴重影響羣衆安全感的突出問題。

認真研究解決打擊“套路貸”犯罪中出現的問題,推進刑事和民事司法政策有機銜接。

加強產權刑事司法保護,依法懲治各類侵犯產權犯罪,堅決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切實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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