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可以了,報警吧。” 兩人撞車後,竟相視一笑……
摘要:(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砰……”
前段時間,
在世紀新城地下停車場附近,
一輛奔馳突然加速行駛,
撞上了前邊的沃爾沃小轎車。
結果兩輛車上的人下來以後,
非但沒有發生任何爭執,
反而還有說有笑的處理着事故,
把路人看得一頭霧水,
到底啥情況?
換車保險槓太貴
僞造事故騙保
一個下雨天,做私教的沃爾沃車主楊某因倒車時疏忽大意,不小心撞掉了汽車後保險槓下的銀色卡條。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一問,得到回覆說因沒有第一時間報險,且沒有事故現場的照片,保險公司只能賠70%,而楊某自己要貼幾千塊錢。
一天,奔馳車主吳某來到健身房找楊某鍛鍊,跟他抱怨到。“前兩天出門的時候,前面有個石墩子我沒看到,把車子的左保險槓給蹭撞壞了。”
聽到這裏,兩個人一合計。可以僞造一個交通事故,這樣就可以讓保險公司提供賠償金,免費換兩個人的保險槓了。
奔馳車主吳某說道,“我開車子追尾你的車子,僞造一個事故現場,之後我來報保險公司,定我的全責。”
那天,楊某看到前面那輛奔馳轎車打着雙閃燈,知道這就是撞車的信號。
楊某輕踩油門撞了上去。
隨後,兩人下車開始檢查車輛情況。奔馳轎車的前保險槓左邊貼在沃爾沃轎車的後保險桿右邊。
“可以了,報警吧。”
撞車後兩人有說有笑,圍觀羣衆一頭霧水。
損傷痕跡與高度不同
戳穿保險詐騙
城東派出所接到報案:“我是中國人保工作人員,我懷疑有人騙保!”“我們內部覈查人員通過照片等痕跡分析發現,這兩個車損傷痕跡與高度都不對!”
吳某、楊某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車險是保險業中的一個重要險種,車主都想自己的愛車在出現事故的時候人身、財產損失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賠償。但是,也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爲了非法獲得車險賠償,鋌而走險,最終釀成悲劇。
本案中,吳某、楊某自認爲以自己的“小聰明”可以省去一筆修理費,但卻爲自己的貪慾付出代價。
在此,檢察官提醒大家,車輛保險是車輛出行的重要保障,不是發財牟利的工具。
我國刑法規定:
保險詐騙罪 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爲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金,數額較大的行爲。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來源:海陵檢察微信公號
圖片:來源網絡,圖文無關
編輯:胡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