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12月4日电 (吴明江)今年以来,南宁司法行政系统紧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预防在前、调处在早、处置及时的工作要求,传承和发展好“枫桥经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积极推进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切实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南宁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共有人民调解机构1969个,调解员12789人。2018年1-10月,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6712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785件,涉及当事人数108134人,成功调解1731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涉及协议金额11432.33万元。

拓宽新兴领域,搭建专业化调解组织

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南宁市在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乡镇(街道)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针对矛盾纠纷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区域实际,全面拓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组建覆盖医疗、旅游、物业、金融、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人事等社会民生领域的一批专业化调解组织,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目前,南宁市共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5个,今年以来共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2876件,调解成功2380件,成功率82%。

针对物业纠纷日益增多、矛盾日趋加剧的实际,南宁市先后在16个居住人口密集、规模较大、易发生物业矛盾纠纷或物业纠纷矛盾突出的楼盘和社区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推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新模式。2017年4月,由南宁市综治办牵头,将西乡塘区、青秀区社区级物调委建设作为南宁市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示范点进行建设,以示范点的作用带动全市因地制宜开展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此外,为适应南宁市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增多的形势需要,满足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现实需求,南宁市司法部门积极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目前,全市12县区相继建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覆盖率100%。

加强部门协作,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南宁市司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探索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整合调解资源,建立长效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积极推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

此外,南宁市司法局还积极探索与信访部门共同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共同起草《南宁市开展人民调解与信访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履行信访、人民调解职能,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为平安南宁、法治南宁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试点司法确认,提升人民调解效力

根据广西司法厅《2018年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南宁市将横县校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青秀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列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试点单位。两个县区局积极与法院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办理流程,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办公地点,配备专职调解员,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知晓率。

2018年以来,南宁市已累计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17件,横县校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人民调解书面协议837件,达成司法确认案件1件;青秀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待群众咨询75人次,受理医患纠纷35件,调解成功28件,司法确认21件,涉及调赔金额246.37万元,履行率达10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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