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壇造星運動的興起,須由四大天王說起,黎明和郭富城便是造星運動最成功的得意之作。

經過唱片公司一系列精心的形象包裝,這兩位英俊小生一洗前幾年在電視界的失意,迅速崛起成爲萬千少男少女的偶像,這兩位是所謂“偶像派”的最初代表人物。之後兩人在牢固的基礎下穩步發展和進步,實力日進,成就有目共睹。

受此鼓舞,各大唱片調整戰略,以忽視唱片質量的重大代價,全力投入新星的形象包裝。於是一批俊男美女粉墨登場,宣傳攻勢一浪強似一浪,在人們尚未明白是如何一回事的時候,一位新的偶像已經成功誕生!

這種勢態在九十年代後幾年幾乎成爲每一家唱片公司推出新星的唯一手段(例外的不多,陳奕迅算一個,而蘇永康早已八十年代末便出道了)。其中典型的,就是謝霆鋒。

謝霆鋒出身明星世家,父母都是香港演藝界的著名人士,其父謝賢更是香港家喻戶曉的巨星級人馬,諸多演藝界巨星如曾志偉、汪明荃是他的契爹契媽。1997年,謝賢夫婦突然鬧離婚,驚動衆多傳媒,隨後事態擴大,愈演愈劇,一宗家庭糾紛成爲舉港矚目的事件。其間夫婦二人分別多次公開稱讚其愛子謝霆鋒,並稱其爲此事件的唯一受害者(正常情況下確實如此),使謝霆鋒成爲一時新聞人物。次年初的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上,第一位上臺表演的嘉賓便是這位長相俊秀的年輕人。隨後不久,18歲的謝霆鋒正式推出自己的第一首打榜歌曲《壞習慣》,宣傳鋪天蓋地而來,天天見報,一名全新的偶像就此大功告成。

唱片公司利用謝霆鋒的家庭問題作鋪墊,充分利用其與娛樂界的非常關係,宣傳工夫入絲入扣,令人叫絕。不過藉以衝鋒的一系列歌曲都不是什麼特別的好歌,似乎至今還沒有能廣泛流行,人們記住的是唱歌的人而不是歌曲,這本身就是對這個樂壇最大諷刺。西東(wexidong)記得,2001年左右,內地報紙整天炒作什麼“鋒菲戀”,至於謝霆鋒唱了什麼歌曲,則一點兒印象都沒有。趙本山的廣告“瀉停封,一泄就停”倒是令人印象深刻。

以九十年代末四位英俊小生(即所謂四小天王)陳曉東、古巨基、古天樂和謝霆鋒而論,他們真正能“紅”的歌曲屈指可數,這是他們與黎明和郭富城最大的區別。黎郭二人雖然也以包裝的形象成名,但這只是輔助手段,主打的還是歌曲。大家都知道黎明和郭富城的成名作分別是《相逢在雨中》和《對你愛不完》,這是香港樂壇兩首經典名曲,而他們也一直在推出人們耳熟能詳的有名歌曲。而“四小天王”則不然,誰能說出他們的“成名曲”分別是哪一首?不能!因爲他們根本沒有成名曲,歌曲反過來是造星的一種輔助手段。除了他們的鐵桿迷,誰能哼幾句他們的歌曲?沒幾句吧? 這就是與以前不同的歌星,是爲了做“星”而唱歌,不是因爲唱歌而成爲“星”。重複一句:“使人記住的是唱歌的人而不是歌曲,這本身就是對這個樂壇最大諷刺!”

1995年以後香港樂壇的好歌越來越少了。即使幾位最王牌的歌星,如鄭伊健、陳慧琳之類,也只識得他們幾首主打的歌曲--其它的歌不是不聽,而是聽過後實在沒法下留下印象。1999年的十大金曲,聽過好幾次後還是大半的歌哼不出來,關鍵就是沒印象。1999年的十大遠遠不及八十年代甚至九十年代上半期的一個季選,那時即使一個季選,都婉惜地看到好幾首心愛的歌曲落選,現在想找到一首好歌也很不容易。

八十年代中後期至九十年代前期是改編歌曲氾濫的時代,當時除了樂壇和個別創作歌手外,其它歌手尤其是大歌星有很大一部分的歌改編自歐美、日本等,而以日本歌最多。這和前輩音樂人如顧嘉輝、黎小田等退休或半退休,香港後起之秀創作能力不足,數量和質量下降有關。1993年,香港歌壇的創作人聯合各大傳媒掀起一場提倡原創的運動,並確定每年的十大金曲從此不接受改編作品(此事因葉倩文入選十大的《女人的弱點》一曲是否屬原創問題引起過一場不小的風波:葉認爲此曲是日本名手Charge&Aska爲其創作的,當然是原創;但Charge&Aska卻在SALLY推出《女人的弱點》之前不久自己推出此曲的日文版)。香港樂壇損失了這一大片的歌曲來源之後,本地的創作人卻沒有表現出能填補此空缺的實力,歌曲質量大幅下降自然在所難免。

其實一首好歌曲的靈魂是作曲作詞,還有那些幕後人員,如果沒有顧嘉輝、潘源良、林敏怡、蔡國權、向雪懷、林振強、林敏聰、黎小田、關聖佑、黃沾、林夕等這些優秀的創作高手,何來天皇巨星、四大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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