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现一则这样的新闻,某公司一名女员工因怀孕,向老板请假,老板的回答是,你既然怀孕了,那就辞职吧!我们公司不养闲人。

并且这位女性员工还是公司的销冠!这个先放着不说,我们先从法律角度来看看,是否合法?有一些员工无论是多么的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只要员工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导致企业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企业都不能去辞退这个员工的,否则是要承担赔偿的,那法律究竟规定在哪些情况下,企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依照本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员工在企业从事的工作内容受到职业病危险,而劳动者在离职之前没有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是医学观察期内的,第二在本单为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三,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四,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很明显了第四条。

我们在说回这个事,首先个人觉得,这样的女性不易,尤其是这种要上班,还要生育的,并且老板说话很没有水准,或者说很伤人,公司不养闲人这句话,有些网友表示说的没毛病,是的我个人也承认没有毛病,但是我上面强调了,这名女员工在公司的业绩排第一,也就是说实力在这摆着,你老板却说人家是一个闲人?你凭的是什么说出这句话?就凭你是老板就可以张口就来吗?顺便在说一句,没有这样的女员工,你老板靠什么来支撑你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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