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某電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長春某大型國有企業與外資成立的合資企業合同糾紛一案在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立案,辦案法官在審閱案卷材料後發現,涉案企業爲長春某知名大型國有企業控股的合資公司,與原、被告公司負責人聯繫瞭解訴爭請求後,第一時間將案件情況上報庭長及主管院長。院黨組高度重視涉企案件,要求辦案法官儘快組織調解,化解糾紛,保證企業快速復產復工。

法官在與兩家公司負責人溝通中瞭解到,兩個公司對合同中案涉貨物收到時間、數量、質量等均無爭議,只對合同中結款時間存有爭議。雖然兩家企業合作多次,但被告公司壓尾款、走審批撥款流程時間過長,受疫情影響,原告公司已經停工停產多時,急需此筆貨款用於週轉經營,無奈之下原告到綠園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公司負責人在電話中向法官口頭表示想要進行財產保全,但同時也道出自己的擔憂,擔心法院對被告公司賬戶進行凍結會影響兩個企業日後的合作,又擔心勝訴後被告不會主動履行判決。法官表示,被告公司爲長春知名企業,實力雄厚,雖訴爭標的百十餘萬,卻不至於爲此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如果權衡之後決定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目前當務之急是儘快妥善解決糾紛,保障兩個企業復工復產不受影響。

同時法官與被告公司負責人再次聯繫,向被告公司轉達了原告的起訴原因。法官表示,疫情期間國家爲推進生產生活秩序出臺一系列利好政策,在此期間作爲大型國有控股企業更應該發揮帶頭作用幫扶中小企業渡過難關,希望公司能夠從大局和與中小企業長遠合作的戰略出發,在不違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能夠儘快審覈雙方合同債務糾紛,加快審覈付款流程,有效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被告公司負責人向法官承諾一定儘快落實款項,承擔起大型企業的應盡之責。

三日後,法官接到原告公司電話,對方表示保全申請材料還沒有準備好就收到了被告公司貨款。公司負責人對綠園法院法官的公正、努力表示感謝,他說,“綠園法院在外地中小企業與本土支柱企業糾紛之間不偏頗、不拖延,從大局出發,在疫情期間快速幫我們解決雙方糾紛,不僅爲雙方企業日後的合作發展打下更堅實的基礎,也讓我們看到了長春地區法院公正司法、護航企業的決心與行動。”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周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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